1、1泸 州市 对 口帮扶藏区彝区 贫 困 县 工作领导 小 组办 公室泸对口帮扶办 201810 号关于做好援藏干部人才包虫病防治体检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级派员单位干部人事科:为加强对援藏干部人才的关心关爱,按照援藏干部人才包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泸援藏办20155 号),现将2018 年度的体检工作通知如下:一、体检时间、地点(一)时间:第一批次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1 月 14 日。第二批次 2019 年 1 月 15 日至 2 月 1 日。上述时间段每个工作日上午 8:0010:30。(二)地点: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体检中心。2二、体检人员范围第一批
2、次(346 人):第一、二、三、四批援藏干部人才共313 人,第一批藏区“千人支教计划”教师 33 人。第二批次(151 人):第五批次援藏干部人才 56 人、驻村工作队队员 30 人、第二批藏区“千人支教计划”教师 33 人、第一批“传帮带”工程医务人员 32 人、挂职乡镇扶贫副书记2 人。三、体检项目腹部彩超,抗体血清学检测。四、有关要求(一)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级各派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援藏干部人才包虫病防治体检工作。由现工作单位负责做好通知,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双方单位要做好衔接,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要主动与各区县委组织部做好沟通,统筹做好援藏医生、教师的体检通知工作,确保人头不漏。(二)
3、全体援藏干部人才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体检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填写登记表。体检人员须空腹进行体检。(三)按照援藏干部人才包虫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泸援藏办2015 5 号) 规定:第一、二、三、四批援藏干部人才与第一批藏区“千人支教计划”教师包虫病专项体检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承担。第五批援藏干部人才、驻村工作队队员、第二批3藏区“千人支教计划”教师、第一批“传帮带”工程医务人员、挂职乡镇党委扶贫副书记体检经费由派员单位承担,个人体检时先垫付,体检后回单位报销。体检费用约 215 元/人次。(四)市卫生计生委、市人民医院负责体检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援藏干部人才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每天向市援藏办反馈体检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市援藏办,谢增明 15181952970;市卫计委,费宁 13882731239;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何萍 18989132738,2279270。泸州市对口帮扶藏区彝区贫困 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