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 源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机 构 设 置 及 职 能济 源 市 地 方 史 志 办 公 室 属 市 政 府 领 导 的 副 处 级 事 业单 位 ,编 制 8 人 。经 费 实 行 财 政 全 额 预 算 管 理 。履 行 下 列 职 责 : (一 )贯 彻 执 行 有 关 地 方 志 工 作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相关 政 策 ,制 定 有 关 地 方 志 编 纂 的 业 务 规 程 ; (二 )组 织 、指 导 、督 促 和 检 查 地 方 志 工 作 ; (三 )拟 定 本 行 政 区 域 地 方 志 工 作 规 划 和 编 纂 方 案 ; (四 )组 织 编 纂 本 行 政 区 域 地 方 志 书 、地 方 综 合 年 鉴 ,依照 规 定 组 织 专 家 对 已 编 纂 成 稿 的 地 方 志 进 行 审 查 验 收 ; (五 )搜 集 、保 存 、整 理 地 方 志 文 献 和 资 料 ,组 织 整 理 旧志 ,开 展 地 方 志 学 术 研 究 、交 流 和 宣 传 ; (六 )组 织 开 发 利 用 地 方 志 资 源 ; (七 )培 训 地 方 志 工 作 人 员 ; (八 )完 成 本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上 级 人 民 政 府 地 方 志 工 作 机构 交 办 的 其 他 事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