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守则为加强全省文学信息交流,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守则。第一条 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的产生和确定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是由各市州、县(市、区)作协和在鄂各大型企事业单位文协、各高校文学社团指定,获得本人同意承担信息联络员任务,负责与湖北作家网联系并提供所在地区(单位)文学活动信息的通讯人员。经省作协批准并颁发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聘书后正式履职。每届聘任期为两年。第二条 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2、能够按照湖北省作
2、家协会信息联络员守则的要求,自觉履行信息联络员岗位职责,能够及时准确提供本地区(单位)的重要文学活动信息。3、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鉴别力,具有一定的新闻写作能力和网络应用及操作技能,是省作协或当地作协会员。第三条 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岗位职责1、掌握本地区(单位)文学活动情况,及时采集、撰写文学活动方面的信息稿件上传湖北作家网。2、报道本地区(单位)文学界的最新动态和成就。3、确保文学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 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其他约定1、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在任期间,应向湖北作家网及时准确提供经本地(单位)作协审核过的,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文学活动信息稿件。不
3、得自行编撰新闻或提供不实稿件,如有违背审批程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在湖北作家网上曝光并取消信息联络员资格。2、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任期届满后,经考察合格,可由个人申请,本地(单位)作协同意,报省作协批准续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因素需更换信息联络员的,由各地(单位)作协与省作协协商,办理更换人员手续。3、湖北省作家协会信息联络员应向湖北作家网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如联系方式变动应及时告知湖北作家网,以保证联络通畅。4、湖北作家网在每年年终组织一次“优秀信息联络员” 评选工作,以被采用的稿件数量多、质量优、社会反响好为标准,经湖北作家网公示后,给予表彰并支付一定的稿酬奖励。湖北省作家协会2017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