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2018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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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海兴县 2018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冀农业财发201834 号)精神,结合我县 2018 年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工作实际,努力做好我县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现总结如下:一、加强领导。为了切实保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在我县能够顺利实施,县里成立了县政府主管县长任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方案制定、补贴资金分配等事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农机补贴项目工作办公室,负责农业机械购置

2、补贴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农机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由县级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事项,报市级农机管理、财政部门备案。二、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的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我们对海兴县的基本状况包括耕地面积、地域特点、作物产量、特色产业发展、农机化基础、农民购买能力、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进行了全面的了解;认真开展了本地补贴需求情况的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和掌握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机化发展需求、补贴资金需求、产品服务需求等,合理确定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和规模,培育农机化发展主体,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2薄弱环节的农机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

3、、认真做好宣传和公开公示工作。首先,我们通过电视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使广大农民对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有关政策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其次,通过政府及乡村公告、网络、宣传册、政策告知书、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及时让全县农民充分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机具目录厂商、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及相关要求,让农民及时获得信息,自主选机购机,自主选择经销商。三是政策落实中资金进度公开。我们通过设置公示栏和利用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此外,我们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定期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

4、购机信息。严格执行补贴机具购机户所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在海兴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示不少于 7 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四、规范操作,强化管理。2018 年中央共投入海兴县补贴资金 660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67.72 万元,全年可使用补贴资金 827.72 万元。在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过程中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审核补贴对象;加强管理,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严格使用补贴系统,严格执行产品目录的补贴标准;充分尊重农民的自3主选择权,由购机者自行选择产品和经销商,严

5、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加大农民购机情况的核查力度,在补贴资金兑付前对补贴机具进行了逐台核实,做到了“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加强信息档案管理。我县落实的 2018 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812.64 万元,补贴机具为动力机械、收获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畜牧机械共六个大类八个小类十二个品目计 352 台,受益农户 242 户。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在补贴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河北省农业厅印发的关

6、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监督制约意见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严禁”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规定的“四个禁止” 、 “八个不得”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 (农机发20114 号)等要求落到实处。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五方面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二是加强财政部门监管。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

7、2017 41 号) 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4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审核、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对农民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处理情况上报省级财政部门、农机化主管部门。三是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按照农业部以及省农业厅关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逐级做好延伸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考核评估,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四是加强补贴产品产销企业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及省级农

8、机化主管部门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是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的投诉举报处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设立了热线电话 0317-5544686,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六、加强协调,强化服务。积极做好购机者和供货厂商的服务工作:一

9、是认真做好农民的咨询服务工作,作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相关信息咨询解答5工作;二是积极协调、督促供货方利用企业技术、网络优势保证及时供货,并搞好售后服务工作;三是利用农机系统信息优势,为购机者提供组织、技术和信息服务,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七、加强机具的质量监督检查。县农机股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组织,负责我县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起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协调处理纠纷和投诉情况分析上报等工作,为农民进行质量咨询和投诉提供方便,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结合农时,深入乡村,对补贴机具进行质量跟踪调查,了解补贴机具的使用情况,分析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及时督促农机企业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县里建立了重大农机质量事故快速处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机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立固定联系电话,负责我县农机投诉案件的调解处理。对补贴机具出现的集中质量投诉、重大质量事故以及企业不履行服务承诺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快速处理,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海兴县农业局2018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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