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滨州市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指导方案 索引号:00020140034 制发机关:市卫生计生委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2013-09-03 内容概述:无滨州市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指导方案为科学、规范指导我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升卫生应急能力,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卫生厅、发改委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1324 号)及关于印发山东省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鲁卫应急字2013
2、9 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制定本指导方案。一、目标指导全市开展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寻找差距,弥补不足,不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实现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二、内容(一)体系建设。包括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和卫生部门规划情况,以及卫生应急经费保障、预案建设、体制机制完善和指挥与决策系统等情况。(二)应急队伍。包括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等情况。(三)装备储备。包括卫生应急装备目录和标准制订、物资调用 机 制 建 设 、 公 共 卫 生 应 急 物 资 储 备 建立 和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等 情
3、 况 。(四)培训演练。包括卫生应急培训中长期规划制订、综合培训演练中心建立和培训演练活动组织等情况。(五)宣教科研。包括卫生应急宣传教育材料编印、公众知识宣传、志愿者培训、媒体沟通和科研合作等情况。(六)监测预警。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完善、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开展、风险评估机制健全、信息发布等情况。(七)应急处置。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响应启动、事件信息报送、队伍调派、物资调运和事件处置等情况。(八)善后评估。包括卫生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奖惩、补助、抚恤和补偿等制度保障情况,以及卫生应急工作总结和评估制度建立情况。三、实施步骤(一)2013 年 10 月 3 日前,各县区完成本地自评
4、工作,并就自评中发现的能力建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方案。各县区卫生局要将本县区自评结果材料以文字和电子数据形式报市卫生局卫生应急办公室。自评结果材料包括滨州市卫生应急能力评估标准(见附件)各细项得分、自评报告和卫生应急能力建议改进工作方案。(二)2014-2015 年,各县区卫生局要认真落实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改进工作方案,进一步推动能力提升。市卫生局将对改进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省卫生厅将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查单位等方式,进行现场考评。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从全面推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高度,将评估工
5、作作为提升卫生应急能力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充分认识做好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本辖区内评估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抓好落实,确保评估工作按时圆满完成。(二)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对于促进我市卫生应急综合能力提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卫生局要以此为契机,按照滨州市卫生应急能力评估标准,认真深入查找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力提升卫生应急能力。(三)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有利于促进卫生应急能力提升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支持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政策环境。通过评估工作,弥补卫生应急能力建设的短板,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全面促进我市卫生应急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