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漯河市源汇区三里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示终止情况说明漯河市源汇区三里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三里桥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进行公示,漯河市源汇区三里桥(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结果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进行公示。现就终止上述公告说明如下:一、2016 年 11 月 15 至 22 日,漯河政府采购网上分别发布了三里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及中标公告。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确定为项目的承接主体。因受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内部审批等因素影响,截止 2016 年 12 月31 日,三里
2、桥项目未通过国开行 2016 年棚改台账的专项贷款评审。二、为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2017 年 3 月 15 日,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政府就三里桥项目有关事宜,向漯河市人民政府请示(源政文【2017】14 号) ,请求将三里桥项目的承接主体由“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调整为“漯河市融创置业有限公司” 、将“同意承接主体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调整为“同意承接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等内容。2017 年 3 月 31 日,针对三里桥项目请示的重新调整内容漯河市人民政府作出相关批复(漯政文【2017】51 号) 。四、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授权作为三里桥项目政府采购的购买主体,向原承接主体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告知函,确认河南省豫资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再作为该改造项目承接主体提供棚改服务。基于上述原因终止原已在漯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三里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中标公示。三里桥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模式由财政部门履行相应的公示程序及流程,确定承接主体,采购标的为三里桥项目建设服务内容。特此情况说明。漯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