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进度款请款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元项目财务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请款前 项目余额 前次请款金额请款次数 1.学校财务借款转借金额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项目在学校财务借款金额 2.对公转账结算金额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请款金额 请款金额流向3.转入指定账户金额项目负责人意见: 科技与产业处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审批人签字: 请款审批意见年 月 日 年 月 日请款经手人签字:年 月 日注:1、总说明:实施细则 出台后,学校财务不再报销横向科研项目支出,也不能冲抵该项目财务借款,因此,实施细则出台前所有横向科研项目未归还的借款必须在第一次请款时全额办理转借手续,以后统一在代理记账中核销;2、关于请款金额的说明:第一次请款时,若该项目在 实施细则出台前在学校财务有未归还的借款,请款金额要包括未归还借款总金额;3、关于项目在学校借款金额的说明:是指在 实施细则 出台前,该项目在学校财务未归还的总借款;4、关于学校财务借款转借金额的说明:学校财务借款转借金额必须等于该项目在学校财务借款金额;5、请款表需三份,一份原件交财务处请款,两份复印件分别送科技与产业处备查、代理记账公司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