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潭光霁中医医院环保“三同时”验收验收组意见岳环验2016 第 03 号2015 年 6 月 2 日,岳塘区环保局对湘潭光霁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组听取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经认真审议,形成验收意见如下:湘潭光霁中医医院位于湘潭市双拥中路 170 号,2014 年 4 月由湘潭市卫生局核准为中医专科医院(登记号为PDY04566443030417A2112),床位 20 张,主要的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属完善项目的相关环保手续。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保批复要求,医疗废水出水水质达到 GB184
2、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生活污水等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双拥中路城市污水管网。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控制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中心产出的一般性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医疗垃圾由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基本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同时提出如下要求:1、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及职责,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医疗废水须补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总余氯监测,并完善验收监测报告。3、考虑医院实际就餐人数很少且油烟已通过高空排放,同意医院暂缓安装食堂油烟净化设施的请求,待医院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后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4、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商业用地,项目方应向规划及国土部门反映现实情况,征得国土规划部门认可。5、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不致引起纠纷投诉。湘潭市岳塘区环境保护局2016 年 6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