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边坡支护工程(监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2018-0802 号 招 标 人: 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 2018 年 8月 6日20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4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监测要求 .41第六章 勘察有关资料 .4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21第一章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中心边坡支护工程(监测)招标编号:2018-0802 号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
2、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测进行 邀请 (招标方式)招标。2. 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边坡支护工程(监测);2.2. 建设地点:福鼎市龙安开发区;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299989 元(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2.4. 主要监测内容:1)、边坡深层水平位移(测斜):在边坡坡顶和每级平台沿边坡走向每隔 20-30 米埋设一根测斜管,测斜管埋至坡底稳定岩土土层 2 米,以观测边坡在施工及使用过程期间的水平位移;2)、边坡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沉降): 在边坡坡顶和每级平台及坡趾处,沿边坡走向每
3、15-20 米布置一个观测点,坡底可沿坡脚线每 15-20 米埋设 1 点,每一典型边坡段不少于 3 个观测点。;3)、支护结构的变形:支护结构的变形可每 15-20m 布设一处,水平变形每处两点( 分别布置在支护结构顶部和中部);4)、地表裂缝:在边坡坡顶不小于 1.5 倍的边坡高度范围内应定时观测地表裂缝。5)、观测频率:边坡施工之前有 2 次初始位移检测值,边坡施工初期,宜每天检测一次,过程中约 1 周观测 1 次,施工完毕后可每 1-2 个月观测 1 次,至稳定变形为止且施工后观测时间不少于 2 年。遇到暴雨或位移较大等异常情况时,应适当加密观测次数,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施
4、工单位及设计人员,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滑坡支护采取应急措施。6)、监控预警指标:a、有软弱外倾结构面的岩土边坡支护结构结构坡顶有水平位移迹象或支护结构受力裂缝有发展,无外倾结构位移大于 3mm 或支护结构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超过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允许值,土质边坡支护结构坡顶的最大水平位移已大于坡顶开挖深度的 1/500 或 20mm,以及其水平位移速度已连续三日每天大于 2mm。b、土质边坡坡顶临近建筑物的累计沉降或不均匀沉降已大于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规定允许值的 90%或建筑物的整体倾斜度变化速度已连续三日每天大于0.0001:c、坡顶临近建筑物出现
5、新裂缝、原有裂缝有新发展:d、支护结构中有重要构件出现应力剧增、压屈、断裂、松弛或破坏的迹象:e、边坡底部或周围岩土体已出现可能22导致边坡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f、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认为,已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7)、监测点的平面位置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8)、边坡监测应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业主等共同认可后实施,监测书面报告在现场监测完成后 1 周内提交业主及相关部分,当监测值达到监控预警指标时,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同时,施工单位应与监测单位密切配合,做好监测元件的安放及保护工作;9)、应急措施:当边坡变形过大,变形速率过快,周边环
6、境出现沉降开裂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根据险情情况采用下列应急处理措施:坡底被动区临时压重;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并严格控制卸载程序,做好临时排水、封面处理;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对险情段加强监测;并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勘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2.5.监测时间为 2 年其中关键节点部分按规范要求。2.6.质量要求: 监测报告符合国家和省市颁布的现行规范和规定的质量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测
7、试监测监测)甲级资质;福建省外的投标单位已按闽建200659 号文要求办理备案证书;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类似项目监测业绩要求:提供近叁年类似项目 2个工程业绩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4. 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凡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 8月 07日至 2018年 8 月 12 日每天上午 08时 3
8、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华小区 1梯 201室)获取资料。5. 评标办法5.1.本次评标办法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23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1时 00分之前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5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用牛皮信封包封口处+盖公章+委托人签字)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5 日上午 11 时 00 分
9、,提交地点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华小区 1梯 201室 邮编: 353200 电话: 1 3950423859 联系人: 潘先 生 日 期:2018 年 8 月 6 日24第 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无例外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
10、2) 如某栏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中注明“不适用”。任何对投标须知内容的修改均应在本表后的“修改表”中反映,并保持原条款号不变。(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1.1 招标人招标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华小区 1梯 201室联系人:潘先生 邮编:353200 电话: 13950423859 2 1.2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宁 德 市 工 业 废 物 综 合 处 置 中 心 边 坡 支 护 工 程( 监 测 )招 标 编 号 : 2018
11、-0802 号 标 段 划 分 : 无 3 1.3 资金来源和 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 无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 4 1.4 建设地点 福鼎市龙安开发区 5 1.5 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299989 元6 1.6 主要监测内 容 详见投标邀请招标文件内容7 1.7 工期要求 监测时间为 2年其中关键节点部分按规范要求8 2.1 资格审查方 式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259 3.1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投标人应当按第 7章投标
12、文件格式之 “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提交有关资料。10 5.1 踏勘现场 招标人 不组织 踏勘现场。11 8.1 招标文件的 澄清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 书面形式(不署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8 月 10 日 17时 30 分以前(北京时间)。招标人发送澄清的方式: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送。12 11.3.(3)是否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演示盘和模型计算机文件: 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演示盘: 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模型: 不要求 (要求、不要求)提交13 12.7 备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14 14.1 投标有效期
13、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45日历天。15 15.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用牛皮信封包封口处+盖公章+委托人签字),投标保证金为 伍 仟元人民币16 16.1 投标文件份 数 资格文件:一套 正本 , 一套副本。其他技术文件(电子文件、演示盘、模型): 不要求 。17 19.1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 地点: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华小区 1梯 201室收件人: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18 20.1 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 年 8月 15日上午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
14、开始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19 22.1 开 标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20 26.1 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法21 27.2 公示 公示方式: 书面方式公示公示期:2018 年 8月 15 日至 2018年 8 月 20 日22 29.1 合同签订及 合同形式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0 日历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本招标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合同形式2623 33.1 其他1、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发包人预付款监测费的 30%用于埋设安装费,2、施工完成施工结束
15、后再付 50%,3、施工结束后监测满一年付 10%,监测满两年且提交最终成果报告后一次性结清余款2、投标须知(一) 总 则1. 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政府部门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工程监测单位。2. 招标内容和范围、监测工期2.1.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和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2.2.本工程监测工期要求见前附表所述;3. 资金来源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4. 合格的投标人4.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满足前附表所要求
16、的资质等级; 4.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所列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 踏勘现场招 标 人 不 举 行 招 标 预 备 会 ( 答 疑 会 ) 和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 投 标 申 请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的 可 自 行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设计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二)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7. 招标文件的答疑7.1.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修改或
17、补充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项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8.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 11项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
18、修改。9.2.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9.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的合理时间,招标人可按规定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和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
19、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0.3.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0.3.2、勘察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0.3.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0.3.4、投标报价函11. 投标文件的要求281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1.2. 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11.3.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也不得利用伪造、转让、无效或者租借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12.
20、 投标报价12.1. 招标人的最高控制价为 299989元,投标人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中标人在完成监测任务后,应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监测成果报告,监测报告应结论准确、用词规范。12.2. 投标人应填报计费单价,投标报价已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费用。12.3. 监测费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在 合 同 实 施 期 间 , 监测费 单 价 不 随 国 家 政 策 或 法 规 、标 准 及 市 场 因 素 的 变 化 而 进 行 调 整 。13. 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投标
21、须知前附表第 15项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4.2 投标保证金退还14.3 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 5日内(因投标人异议或投诉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 5日内),应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办理退还现金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 5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14.4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