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制宣传看网络媒体的法制建设.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3489219 上传时间:2019-05-3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从法制宣传看网络媒体的法制建设.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从法制宣传看网络媒体的法制建设.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从法制宣传看网络媒体的法制建设.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从法制宣传看网络媒体的法制建设.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从法制宣传看网络媒体的法制建设.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从法制宣传看网络媒体的法制建设互联网在中国正逐步走入应用普及化,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到互联网。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型媒体已逐渐取代了传统媒体(如报纸)的功能,其时效性、交互性、广泛性都是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网络媒体作为第四类媒体,其基本的要素包括:数字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编辑制作系统,信息集成界面,传播通道,接受终端。从狭义上讲,网络媒体也可以看成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的信息平台。一般是指传统新闻单位办的电子版、网络版等网上新闻信息发布平台。但从互联网发展技术、网上信息发布平台现状、包括新闻单位网站的发展实际看,狭义的网络媒体概念已经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据此,我们可以对网络媒体有这样一个表述:网络

2、媒体,是通过互联网传播数字数据的综合信息发布平台。这个平台的信息呈现为经过一定编辑制作系统加工的界面表现方式,并可为不同电子终端所接受。 网络媒体对警察形象的影响 网络媒体在社会生活中对优秀人民警察先进事迹宣传、重特大案件破获等方面都起到促进作用。同时,网络媒体的放大功能使得像“孙志刚案” 、 “刘涌案”等典型案件得到社会及群众监督,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及法制的建设进程,改变了以往警察强硬执法理念。但是,一些个别2警察的违法乱纪行为在网络媒体的炒作下,引起了广大群众强烈反响,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形象产生了质疑,影响到了整体人民警察队伍的形象。 2004 年,网络媒体上重点宣传的“人民公安的楷模任

3、长霞”事迹,使得河南省登峰市公安局女局长的形象尽人皆知,尤其是河南人民称赞任局长为“任青天” 、 “任妈妈”时,多少人悍然泪下,她是全国 170 万公安民警学习的楷模,是我国优秀公安民警中的典型代表。网络媒体利用其时效性、广泛性的优势对任长霞事迹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得警察的地位在人民群众心目中不断提高。其次,每年由公安部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也受到了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及宣传,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众多门户网站都对此项评比投入了大量精力进行重点宣传,使得每年的评比都成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聚集的盛会,众多优秀警察不为人知的感人事件通过网络媒体向世人进行展示。同时,广大网民也投入了

4、极大的热情,积极参与这一评比,发表自己的感言及想法,使得每年的评比时期都会掀起一场学习优秀民警、学习先进楷模的热潮。 网络媒体的放大作用可以直接将某一事件进行重点宣传,使得社会上众人皆知,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合理的舆论,经网络媒体的放大,常常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不断推动社会民主和法制建设。例如:广州孙志刚案,由于其貌似流浪乞讨人员被收容后死亡。这一事件通过网络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上强烈反响。人们对当时实行收容遣送办法产生了质疑,同时也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最终以废止该条例,出台城市流3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而告终。这一事件积极推动了我国社会民主和法制进程,改变了公安机关以往的强硬执法理念,变为和

5、谐执法、柔和执法。这一改革同时也符合了我们共同建立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网络媒体从中起的推动作用也是不可磨灭的。 个别事件负面宣传影响形象。现阶段,我国公安机关整体队伍建设不断稳步上升,人民警察素质整体得到了改善,公安机关中吸收地方院校毕业生充实到队伍一线,也不断改善了警民关系。同时,公安机关内部不断出台管理制度(如:五条禁令) ,对公安机关现职人员开展“三项教育”等工作都起到很好的效果。网络媒体的负面宣传影响到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脱离了人民警察工作、生活的真实情况,间接的对党和政府形象也产生了不良影响。 重塑警察良好形象的建议 现阶段,公安机关应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改变以

6、往警察的特权思想,树立为服务人民的宗旨。同时,公安机关应及时与网络媒体沟通,改变以往被动补救的工作模式,对网络媒体上负面信息及时发现,找出事件源头,及时处理个别违纪警察,共同塑造网络媒体上警察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出“五条禁令” 、“三基”工程等一系列措施,使得整体人民警察素质及水平得到了提高。4而且,公安机关还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如“大接访” 、 “局长接待日”等多项措施,方便群众反响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地区公安机关还存在着吃拿卡要、漠视公德、滥用职权等特权思想,这是我们不允许的。我们应当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 、“人

7、民警察行为规范” 、公安部“五条禁令”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引导民警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同时,我们还应当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理顺工作程序,简化业务手续,拓宽服务功能,真心为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再有,人民警察也应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塑造人民警察健康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现阶段,公安机关中个别民警还存在着诸多特权思想,思想上与人民群众脱离,出现了违背人民警察宗旨行为发生。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冷横硬推。自以为身份特殊,高人一等,对群众耍态度、抖威风、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正当要求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二是吃拿卡要。凭借手中职权以权压人,以权谋私,不

8、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三是漠视公德。自高自大,目空一切,趾高气扬,恣意妄为,破坏公共秩序。有的随意违反交通法规,违规驾驶警用车辆;有的在公共场所污言秽语,酗酒闹事,丑态百出。四是滥用职权。个别民警视法律为儿戏,随意践踏法律尊严,随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甚至制造冤假错案。五是排斥监督。动辄以“管人之人、法上之人、人上之人”自居,逃避监督,抵制监督,破坏监督。我们应当及时发现这些警察的违法乱纪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予严惩。同时,可以将5个别典型案件在网络媒体上公布,加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提高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网络媒体在现行社会生活中占有着举足轻重

9、的地位,其传播的放大作用对社会起着重要作用。网络上传播的一些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舆论监督,不但会激化社会矛盾,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会成为社会的乱源。比如社会舆论分散、网络色情问题、隐私披露、谣言增多,导致妖言惑众、偏激和非理性、谩骂与攻击、群体的盲从与冲动、国外文化入侵等问题相继出现。网络媒体具有大众媒体的社会属性,和其他媒体一样,在对社会产生影响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社会责任。我们应当加强公安机关与网络媒体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发现网络上出现的负面信息,找出事件源头,及时惩处个别违法乱纪的民警,防止社会矛盾激化,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同时,网络媒体应及时全面宣传优秀人民警察先进事迹,展现公安机关

10、优秀人民警察的风采,并开展互动式的网络交流,使得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不断提高。 不断加强网络媒体法制建设 对于网络媒体的使用要有必要的规范,对于违规甚至犯罪行为要实施必要的惩处,以有效控制越轨,这是一种强行控制。法律和道德如影随形,相互补充相互影响。道德是社会行为的内在约束力量,是自律,诉诸人的情感、意志,是一种“软控制” ;法律是社会行为的外在约束手段,是强行控制。二者配合才能使公民全面、完整地遵守社会规范。一6般来说,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不合道德规范的,而严重违反道德准则就会导致对法律法规的触犯。因此,健全有关网络媒体的法律法规对于规范网络宣传、规范网络行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党和

11、政府所大力维护的公民自由权利不是抽象的自由观念,而是有限度的自由,是以保障他人权利为前提的自由。随着网络技术问题、网络伦理问题、网络对社会主流文化的冲击等问题日益突出,对网络加强管理的呼声已经越来越高。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利用网络进行信息传播的自由,必须要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管理,并使其走上法制化道路。因此,对网络媒体文化良性运行的条件和机制、网络媒体文化的法律界限和规范、网络媒体文化控制的结构、作用和功能等,都应该深入研究。例如:近年来,我国出现的“博客”就引出了诸多问题。 “博客”是人们在网络虚拟社会中一个发表言论、表达个人情感的空间,但一些人利用“博客”相对自由的管理制度,发表文章诽谤他人,宣

12、扬他人隐私,更有甚者对党和政府进行攻击和污蔑,这是我们不允许的。但现行网络法制管理当中,对于“博客”这些虚拟空间管理还处于空白,无法有效的管理网络这个虚拟社会中的言论。 自 1994 年国务院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996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法律文件以来,迄今已初步形成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包括宪法、法律、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多层次规范性法律体系。但由于我国互联网方面立法起步较晚,与其相关法律制度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如:互联网上流行的为寻求刺激的“裸聊”问题,在打击上就面临7着不少法律上的难题。 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

13、、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传播淫秽物品定罪处罚虽不以牟利目的为限,但司法实践中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时,仍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要求。因此,进入聊天室的人数、点击率、浏览率等是重要的处理依据,但没有刻录的淫秽画面事后的不可再现性,使得这些视频信息是否为淫秽物品的鉴定成为难题。 2007 年 1 月 23 日,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就加强网络媒体文化建设和管理提出五项要求。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唱响网上思想文化的主旋律,努力宣传科学真理、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二是要提高

14、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把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作为网络文化的重要源泉,推动我国优秀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加强高品位文化信息的传播,努力形成一批具有中国气派、体现时代精神、品位高雅的网络文化品牌,推动网络文化发挥滋润心灵、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作用。三是要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引导水平,讲求引导艺术,积极运用新技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四是要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氛围,营造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五是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综合运用法律、行

15、政、经济、技术、思想教育、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快形成依法监管、行业自律、社会8监督、规范有序的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切实维护国家文化信息安全。这标志着党和政府已经开始注意到网络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网络媒体进行立法规范和管理:第一,国家应建立统一的网络媒体宣传的管理机构,统一对网络媒体进行注册、登记、备案的管理工作,强化国家对网络文化建设的管理;第二,国家应对网络上出现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出台相关部门规章,进而出台国务院法规,最终出台相关法律进行约束。例如:针对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裸聊”行为就可以出台相关法规进行约束,进而

16、出台相关法律进行制止;第三,利用现行法律法规对网络违法行为进行严惩,相应预防类似行为发生。例如:现阶段出现的“博客”上对他人进行言论攻击的行为,我们可以运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 42 条第 2 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四,我们应当吸收国外互联网及信息安全方面立法的先进经验,补充我国现有的网络媒体管理方面立法当中去。 现阶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自身队伍素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惩个别违法乱纪民警,防止特权思想在公安机关内部存在,改变人民群众心目中强硬执法、粗暴执法的警察形象,变强硬执法为和谐执法、柔和执法。其次,网络媒体也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自身相关管理制度,形成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思想文化传播平台,努力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同时,防止9有损警察形象不良舆论和负面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和蔓延,最终让我们共同塑造出网络媒体上警察的良好形象。 郝文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学科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