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2018 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以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江苏理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以及评选的要求,结合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实际,评选办法如下:第一条 奖助对象电气信息工程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休学、退学、按学制本应毕业而未毕业的本科生不得参评。第二条 奖助标准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 8000 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兼得。第 3 条 评选条件申请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2、(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学习成绩优异,要求如下,必须同时满足:1. 2017-2018 学年度获得校一等奖学金一次或两次;2. 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两学期排名都要在班级前 10%(具体要求附后:2018 年度国家奖学金其他评审条件)(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五)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能起到带头模范作用。第四条 评审程序(一)学院成立学生奖励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学生奖励工作的评审。学生奖励工作小组成员应包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辅导员、班主任
3、和学生代表(不低于学生数的 10%)等。(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工办根据评选条件以及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细则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三)在学院范围内将拟推荐名单公示 3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师生有异议,可向学工办提出质疑,学工办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综合评定办法如下:1. 量化考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照申报学生的提交的当学年度的支撑材料进行量化,量化办法电气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量化评分细则 (表如下) ,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以名额 1:2 的比例进入班级测评环节。2. 测评。进入测评的学生进行班级民主评议打分;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测评打分。3. 按
4、照学生个人支撑材料*60%+班级测评*20%+班主任测评*20%测算最终结果,依序按照名额取满。国家奖学金其他评审条件(2018 年度国家奖学金其他评审条件参考 2017 年的,如有其它要求会另行通知)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 10%(含 10%)。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综合考评成绩也应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同时也须在评选范围内前 10%(含 10%)。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
5、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
6、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