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沪电院教2018xxx 号为切实加强学院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一、化学危险品包括范围:1、剧毒性药品:氰化物、砷化物等。2、放射性药品:铀、钴 60 等。3、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溴、甲醛、氢氧化钠等。4、易爆药品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氧化钠、硝酸钾等。5、易燃及助燃气体: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6、易燃、易自燃及遇水燃烧的固体:赤磷、黄磷、废影片、钾、钠、电石等。7、闪点在 45及 45以下的易燃液体: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丙醇等。二、化学危险品的申请及购置1、凡需要使
2、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均需填写化学危险品申请审批表,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批准,报实验室管理部门及学院领导同意后,统一由采购人员组织购买。2、对剧毒放射性物品,经学院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批准后,报学院保卫部门备案后方可购买。三、化学危险品的存储和保管和领用1、化学危险品进入实验室的试剂贮存室时,应严格检查与验收,并做好帐目登记工作,经常清点,每学期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2、试剂贮存室内应符合安全条件,并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品,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3、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存放,试剂贮存室内存放的试剂不得过高过密,应限制最大储备定额,不应超储,互相有影响的药品不得混放,必须分库存储
3、。4、在存储的过程中必须根据化学危险品的性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防湿、防热、防晒、防冻,防风化等。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5、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并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职)人员严加管理。6、对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专柜保管,实行两锁、两人保管,两人同时存取的管理制度,并做好详细记录,确保安全。7、剧毒物品的使用必须是 2 人或 2 人以上,对其领、用、剩、废、耗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并签名,实验过程中的残余物品不得随便倾倒、排放。8、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废液、残渣等应及时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洒,否则由此引起的严重后果应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9、实验室主任对使用化学危险品要严格控制和监督,必须做好详细记录。10、化学危险品如有丢失,立即报告学院保卫部门和学院领导及时处理。四、其它方面1、实验室主任要对使用化学危险品的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使用化学危险品时,实验指导教师,必须详细指导操作过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2、学校保卫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指导和检查化学危险品储存保管工作。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8 年 6 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