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202重大疾病健康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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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31224企划部,教育資料,附加險系列,附加險-附加安顺意外傷害保險 (A45)附加安宜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A02)附加康健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A03),“安”字辈为意外险,“康”字辈为健康险,1.商品特色2.商品内容3.投保规定,附加安顺意外傷害保險 (A45),【附加安顺】1.商品特色,意外身故给付100%意外一到十级残按伤残等级给付 保额100%10%,【附加安顺】2.商品內容,保险责任一、意外身故保险金二、意外伤残保险金,【附加安顺】2.商品內容,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

2、身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效力终止。但若被保险人身故前本附加合同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则我们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应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导致本附加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我们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为准,依附件所列比例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附加安顺】2.商品內容,【附加安顺】2.商品內容,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附

3、件所列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得采用附件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附加安顺】2.商品內容,意外伤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本次事故所致的伤残,合并以前(含本附加合同订立前)的伤残,其结果按照附件属更严重伤残项目的,则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但以前的伤残及责任免除事项所致的伤残对应的保险金视同已给付,应予以扣除。本附加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及意外伤残保险金的给付,其合计最高以保险单

4、载明的保险金额为限。,【附加安顺】2.商品內容,责任免除事项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斗殴、自伤身体或自杀;(三)被保险人因醉酒或受酒精、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被强迫、欺骗情形下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除外; (五)猝死、过敏、原发性感染、药物不良反应;(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附加安顺】2.商品內容,责任免除事项(七)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

5、、整容手术所致的伤害及被保险人因任何医疗事故所致的伤害;(八)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十一)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或探险活动;(十二)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武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表演、各种车辆表演、赛马或赛车等。,【附加安顺】3.投保規定,承保对象:1.主合同被保人、配偶、子女。2.配偶或子女可单独附加本险,不受主合同被保人 本人是否附加之限制。保险期间:一年期。 被保险人本人、配偶不超过65周岁, 子女超过25周

6、岁时终止。 承保年龄: 本人及配偶:0周岁(出生满30天正常出院)65周岁。 子女:0周岁(出生满30天正常出院)25周岁。,【附加安顺】3.投保規定,缴费方法: 交费方法:年交、半年交、季交及月交 (同附加之主险)保额限制:投保金额以1千元为单位,最低投保金额为1万18周岁以下者最高10万元。最高投保金额如下表:,【附加安顺】3.投保規定,费率表:每千元保额,职业类别变更须通知,【附加安顺】3.投保規定,职业、职务或工种变更的通知被保险人变更其职业、职务或工种时,您或被保险人应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减低时,我们于接到通知后,自职业

7、、职务或工种变更的次日起,按其差额比例退还未满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时,我们于接到通知后,自职业、职务或工种变更的次日起,按差额比例增收未满期保险费,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的,我们于接到通知后有权解除本附加合同,并退还本附加合同的未满期保险费。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增加的,如被保险人未依本条的约定通知而发生保险事故,则我们按其原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但变更的职业、职务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在拒保范围内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退还本附加合同的未满期保险

8、费。,【附加安宜】1.商品特色,意外住院每日有保障免三天扣除额或自负额首创提供意外骨折未住院换算给付意外烧烫伤或意外住进重症监护病房 额外提供两倍住院日额给付,【附加安宜】2.商品內容,保险责任一、意外医疗日额保险金二、烧烫伤或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附加安宜】2.商品內容,意外医疗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伤害之日起180日以内,经登记合格的医院治疗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记载该被保险人之意外伤害保险金日额乘以实际住院医疗日数给付意外医疗日额保险金。但每次给付之最高日数以180日为限。,【附加安宜】2.商品內容,被保险人因前项伤害导致骨折,但未住院治疗

9、的,本公司另按骨折别日数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日额的二分之一,给付意外医疗日额保险金;如属骨骼龟裂的,本公司另按骨折别日数乘以本附加合同保险单所载明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日额的四分之一,给付意外医疗日额保险金。被保险人若同时导致二种以上的骨折时,仅给付一种较高日数等级的意外医疗日额保险金。,骨折未住院,【附加安宜】2.商品內容,骨折别日数:指骨骼完全折断的情形所对应的治疗日数。区分为以下几种:(一)鼻骨、眶骨 十四天 (二)掌骨、指骨 十四天(三)跖骨、趾骨、跟骨、距骨十四天(四)颜面骨(包括颧骨、上颌骨及下颌骨。但齿槽医疗除外。) 二十天(五)肋骨、胸骨 二

10、十天(六)锁骨 二十八天(七)桡骨或尺骨 二十八天(八)膝盖骨 二十八天(九)肩胛骨 三十四天(十)椎骨(包括胸椎、腰椎、尾骨及骶骨) 四十天(十一)骨盆(包括髂骨、耻骨、坐骨、荐骨) 四十天(十二)颅骨 五十天(十三)肱骨 四十天(十四)桡骨及尺骨 四十天(十五)腕骨(一手或双手) 四十天(十六)胫骨或腓骨 四十天(十七)踝骨(一足或双足) 四十天(十八)股骨 五十天(十九)胫骨及腓骨 五十天(二十)股骨颈 六十天,【附加安宜】2.商品內容,烧烫伤或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于经登记合格的医院之烧烫伤或重症监护接受治疗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单上所记

11、载该被保险人之意外伤害保险金日额的2倍乘以实际住进烧烫伤病房或重症监护病房之日数给付烧烫伤或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最高给付日数以180日为限。,住进烧烫伤或重症监护病房可领两倍+原意外住院给一倍 =住院一天可领三倍若住进烧烫伤且有重症监护等两者皆备的病房.每日还是领 二倍.没有重复领取的问题同一日内分别住进烧烫伤病房或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该日仅可以就其中一种病房申请给付,责任免除事项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因醉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 影响而导致的意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饮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

12、驶,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附加安宜】2.商品內容,责任免除事项七、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 病毒(HIV)期间;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十、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轮滑、滑板、 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或探险活动;十一、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 马术、武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 表演、各种车辆表演、赛马或赛车等。,【附加安宜】2.商品內容,【附加安宜】3.投保规定,承保对象:1.主合同

13、被保人、配偶、子女。2.配偶或子女可单独附加本险,不受主合同被保人 本人是否附加之限制。保险期间:一年期。 被保险人本人、配偶于超过65周岁, 子女超过25周岁时终止。承保年龄:本人及配偶:0周岁(出生满30天正常出院)65周岁。子女:0周岁(出生满30天正常出院)25周岁。,【附加安宜】3.投保规定,交费方法: 交费方法:年交、半年交、季交及月交 (同附加之主险)主险为趸交者,合同有效期间限以年交交费。若购买主险为终身险者,主险交费期满后,本附加险限以年交交费。保额限制:1.投保金额以10元为单位,最低投保金额为10元2.最高投保金额如下表:,【附加安宜】3.投保規定,费率表:每十元保额,职

14、业类别变更须通知,【附加康健】1.商品特色,住院日数最高180日住院超过30天给付自动加倍重症病房加倍给付住院加重症病房最高每日可领四倍日额紧急医疗转送有保障术后提供疗养金补充营养,【附加康健】2.商品内容,保险责任一、住院日额医疗保险金二、烧烫伤或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三、术后疗养保险金四、紧急医疗转送保险金,责任免除事项一、投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三、被保险人因醉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四、被保险人在本附加合同生效或复效日前的既往症,但在投保书上告知并经本公司同意承保的,不在此限;五、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六、保险人因

15、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而住院治疗;七、被保险人做为器官捐献者为摘除捐献器官而住院的;,【附加康健】2.商品内容,责任免除事项八、矫形、视力矫正、义眼或助听器、义肢等其他类似设施的装配;九、美容、牙齿镶补治疗或手术、牙科保健及康复治疗、非意外事故所致的外科整形手术;十、疗养、一般健康检查;十一、怀孕、分娩(含难产)、剖腹产、流产、堕胎及其并发症或产前产后检查、不孕症、人工受孕、避孕及节育(含绝育)手术、绝育后复通;十二、被保险人饮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十三、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6、【附加康健】2.商品内容,责任免除事项十四、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十五、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十七、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轮滑、滑板、滑板车、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或探险活动;十八、被保险人进行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武术、拳击的比赛或被保险人进行特技表演、各种车辆表演、赛马或赛车等。,【附加康健】2.商品内容,【附加康健】2.商品内容,1.住院日额保险金:(1).同一次住院30日内,按住院日额保险金1倍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2).同一次住院第31日(含)以上的日数,按住院日额保

17、险金增加一倍给付。注:因精神疾病住院最高给付90天。但同一次住院给付实际住院日数,最高以180日为限。,【附加康健】2.商品内容,2.重症监护病房、烧烫伤病房保险金(另外给付)被保险人经医师诊断而住进加护病房或烧烫伤病房时,除住院日额医疗保险金外,另按被保险人投保之住院日额保险金的2倍乘以实际住进重症监护病房或烧烫伤病房的日数,给付重症监护病房、烧烫伤病房保险金。但同一次住院给付实际住院日数,最高以180日为限。,若住进烧烫伤且有重症监护等两者皆备的病房.每日还是领 二倍.没有重复领取的问题同一日内分别住进烧烫伤病房或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该日仅可以就其中一种病房申请给付 同一次住院里,烧烫伤病

18、房保险金或重症监护病房保险金合计给付的实际住进烧烫伤病房及重症监护病房的日数,最高以一百八十日为限,【附加康健】2.商品内容,4.紧急医疗转送保险金:同一次住院以给付1次为限以救护车紧急医疗运送至医院接受住院治疗者,按住院日额保险金的2倍给付。,【附加康健】2.商品内容,3.术后疗养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或伤害,经医师诊断在住院期接受手术者,将按被保险人投保之住院日额保险金乘以5倍给付,被保险人于同一次住院接受两项以上的手术项目时,其术后疗养保险金的给付应分别计算。但于同一次手术中,于同一手术位置接受二项以上的手术项目时,仅按一项手术项目给付术后疗养保险金,【附加康健】3.投保规定,承保对象:1

19、.主险被保人、配偶、子女。2.配偶或子女可单独附加本险,不受主险被保人本人是否附加之限制。销售年期:一年期。被保险人本人、配偶于超过65周岁,子女超过25周岁时终止。承保年龄:本人及配偶:0周岁(出生满30天正常出院)65周岁。子女:0周岁(出生满30天正常出院)25周岁。,【附加康健】3.投保规定,交费方式:年、半年、季、月配合主险交费方式,主险为趸交者,合同有效期间限以年交交费。若购买主险为终身险者,主险交费期满后,本附加险限以年交交费。,【附加康健】3.投保规定,保额限制:1.本险最低投保日额20元,以10元为单位,最高投保日额200元。2.本附加险之保额限制职业类别及保额双重限制,费率表:每十元保额,【附加康健】3.投保规定,附加险的保障是最容易表现保险公司的服务请尽可能帮保户附加所需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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