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遗失补办办事指南 是否全城通办事项是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否 受理范围市级社会组织 受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提出申请: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遗失;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遗失; 3.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或副本遗失。 项目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确认,并须加盖社会组织公章,法定代表人(会长)、监事长(监事)共同签字);2.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 1 份。 受理机构、地点及咨询电话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
2、香洲区柠溪路 525 号一楼办事大厅、0756-2311307珠海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珠海市香洲区横琴镇德政街26 号 A 栋 104 室、 0756-8937411珠海市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 112号、0756-2656083珠海市斗门区民政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毛山里东 47号 2 楼 210 办公室、0756-5554411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珠海市金湾区德诚路行政服务中心 1 楼民生事务综合窗口、0756-726061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新源大厦 3 楼、0756-7716488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珠海市唐家湾镇港
3、乐路 1 号大洲科技园 A 区首层、0756-3629168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社会事业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 301 号 2 单元东光大厦 7 楼 707 室、0756-2238089 责任科室及电话珠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0756-2311307 审批决定机关珠海市民政局 审批流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窗口办结申报网址:http:/ 办结时限10 个工作日 发文类型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是否有年审有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投诉电话0756-2311192 法律救济办法电话投诉:0756-12345/0756-2311192网上投诉:http:/ 525 号珠海市民政局办公室 备注如申请补领证书的社会组织只遗失了正本或副本,应当交回未遗失的副本或正本原件。社会组织遗失的证书找回后应当及时上交登记管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