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清市加强农村困难边缘群众管理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 11 月 20 日全省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质量,防止出现“灯下黑” 、麻痹大意和工作死角,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防范致贫风险,防止产生悬崖效应,统筹做好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工作,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意见 (榕委办201849 号)和福州市扶贫办关于加强农场困难边缘群众管理的通知 (榕扶办20188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一、认定标准各镇街、农场可根据经济发展
2、水平和农村低保标准,制定困难边缘户收入认定标准。农村困难边缘户重点关注以下群体:残疾困难户、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困难农户、家庭无劳力等特殊群体;因病、因学、因灾、因残等大额支出造成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接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户。二、认定程序(一)村级摸排。村定期对辖区内因病、因灾、因残、因学、无劳动能力等农户生产生活状况进行摸排,及时掌握本村内农村困难边缘户的情况,并上报镇街审核。(二)镇(街)审核。镇街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农村困难边缘户的真实情况进行入户实地审核,审核确认后在镇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并报市扶贫办复审。(三)比对复审。市扶贫办组织民政、财政、住建、交管、市场监管、银行、医保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等
3、部门进行财产收入等相关情况比对,比对无误后予以正式确认,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四)建立帮扶档案。农村困难边缘户确定后,镇街、村要逐级建立农村困难边缘户基本信息纸质档案,确保农村困难边缘户信息真实、完整,档案资料要工整、清晰、规范。三、加强对农村困难边缘户的帮扶(一)要严格区分农村困难边缘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政策界限,对农村困难边缘户的帮扶要以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保障基本生活为主,不搞大水漫灌,要因户施策,激发内生动力为主,帮助其发展生产和就业,提高自主发展能力,避免其出现致贫。(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唯一住房为危房的,联系市住建部门,优先安排危房改造项目;对重病、长期慢性病、残疾等农村困难边缘户医疗费用,各镇街、农场根据实际采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等方式予以解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边缘户要优先纳入低保。(三)市农业、教育、民政、医保、残联等部门每个季度开展数据比对,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户到人。针对无劳动能力农户、丧失劳动能力农户、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等特殊群体,通过建立快捷有效的临时救助工作机制,利用好民政救助、社会帮扶等方式对突发性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及时有效救助,保障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