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职员背景材料评分标准类别 项目及分数 指标 说明A 思想政治表现 ( 15 分)1、中共党员 5 分2、 “优秀共产党员”省级 15分、校级 10 分3、 “优秀共青团员”省级 10分、校级 5 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B 学历学位( 20 分)1、硕士研究生以上 20 分2、原 985、原 211、境外名校本科(学士)15 分3、其它院校本科(学士)10分1、 按最高学历(学位)处理2、 境外名校指国际权威机构排行榜(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 500强学校C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30 分)1、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省级以上 15 分、校级 5 分、院系、社团副职及部长 3 分2、获优秀学生干部奖
2、励省级以上 15 分、校级 5 分1. 主要学生干部指:1) 曾任校团委各部门部长或院系团委副书记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和院系出具证明或聘书) ;2) 曾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含校社联正副主席、校级学生社团负责人)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社团副职及部长级以上职务(须由学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和院系出具证明或聘书) ;3) 曾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须由校党委组织部和院系出具证明或聘书) 。2. 大学期间担任多种学生干部的按最高级别计分;获学生干部奖励的不同学年可累计,同年度只计 1 次。D三好学生与获奖学金(20 分)1、奖学金国家级 15 分、省级 10 分、校级 4 分2、三
3、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1、国家励志奖学金不算。2、优秀毕业生按三好学生同等对待。3、获三好学生(奖学金)奖励的不同学年可累计,同年度只计最高分 1 次。4、三大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分别 15 分、12 分、10 分;省级特等、一、二、三等奖(10 分、8 分、6 分、4 分) 。E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职称或相关执(职)业资格、及获奖情况( 15 分)1、职称或执(职)业资格高级 10 分、中级 8 分、初级6 分2、获省级以上奖励 5 分/项获校级以上奖励 2.5 分/项 1、取最高分,不叠加。2、集体获奖:有负责人的则负责人得总得分的 0.5,其他人员均分余下分值;无负责人的所有人均分。注:表中各项目指标累计得分不得超过本项指标最高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