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粘土砖合同主要条款一、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执行技术准,满足炼钢厂使用。 二、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至招标方厂区内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招标方负责卸车。三、损耗及:实物一律不计损耗。四、包装标准:纸箱包装,注明产品名称、供方名称、生产日期等,包装费用及包装重量均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数量以买方计量为准,质量以买方检验为准。卖方随货附质保书,复验有异议时以买方为准。六、价格及加减价有关规定:合同结算及考核均为为含税包到价,一票增值税发票结算,因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货款结算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税率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本合同不含税单价
2、不变。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无误,卖方提供合格发票后,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款。八、违约责任: 1、卖方应保质保量按时供货。逾期交货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作退货处理,费用卖方自理,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它约定事项:1、所有送货车辆驶入买方厂区须严格遵守买方送货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2、本合同有效期限:2019 年 5月 1日2019 年 12月 31日,卖方送货时间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合同数量买方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增减。3 、卖方应诚信经营,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处以当批货值 3-5倍扣款。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买方检修、限产、停产等情况需要调整供货数量、业务范围、结算费用、合同有限期等合同事项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买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或单方解除合同。5、本合同买卖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生效。6、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示招标方所提供的资料。7、投标方不得利用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为与招标方同类行业或具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投标方: 招标方: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签字: 签字:签订时间:2019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