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9 页粤中纵队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基础装修项目)委 托 代 理 协 议采 购 人: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采购代理机构: 2019 年 3 月第 2 页 共 9 页委托代理协议书甲方(委托单位):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地址: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 380 号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甲方现委托乙方就 粤中纵队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基础装修项目) 组织实施采购。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招标采购程序,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国际惯例,确保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
2、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粤中纵队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基础装修项目)。2、建设内容:对该项目进行全过程施工(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3、资金来源:区财政。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工作联系。2、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所需的有关技术规格资料及项目有关的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并保证这些材料的准确性。在依法委托过程中,不得要求乙方在采购文件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的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对供应商实
3、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公平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和评审专家指定或暗示中标供应商。3、甲方严格审核采购文件和评审标准及办法,无误后予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第 3 页 共 9 页章确认。4、对乙方在代理期间和代理权限内提出的与项目有关的问题及时答复。5、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协助组织现场考察和答疑活动。6、甲方派出单位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并监督乙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7、甲方审查评标报告,根据评标报告,在评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文件,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8、配合乙方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作出答复。9、依法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
4、采购合同,并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进行履约验收。10、协助乙方完成组织采购活动的其他工作。11、履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赋予采购代理机构的权责组织采购活动,自觉接受甲方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且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不受任何非法干扰。2、研究拟定代理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方案,按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及时向甲方通报采购活动实施进度情况及相关信息。3、按照甲方委托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依法编制采购文件并提交甲方确认。4、甲方依法确认采购文件后,乙方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印刷、发售、解释采购文件、采购信
5、息发布、对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作出答复等工作。5、采购文件发出后,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的情形,乙方必须在甲方同意后,方可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有通知到相关供应商的义务。6、协助组织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议、代管投标保证金。7、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甲方参与监督管理。除特殊情况外,在评审前一个工作日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8、乙方负责接收和保管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并组织开标(唱价)及评审活动,有对采购活动如实记录的义务。第 4 页 共 9 页9、向甲方提交评标委员会编写的评标报告,由甲方出具评审结果确认函。10、乙
6、方根据甲方出具的评审结果确认函,在相关媒体发出中标公告,将评审结果通知中标单位。11、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12、乙方有针对政府采购投诉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据、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案件的义务。13、采购工作完成后向甲方提交项目的相关资料。14、协助甲方解决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与供应商产生的纠纷,在甲方与供应商协商、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15、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16、履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三、工作原则和定标程序(
7、一)工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助,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二)定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出中标候选人。甲方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四、委托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项目签订承包合同并完成归档工作之日止。五、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法1、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如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守约方有权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情况。2、违约行为发生后,守约方有义务向违约方发出具体说明违约情形及限期改正的书面通知,如实际存在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如违约方
8、有异议,应于接到该通知起 3 日内向守约方提交书面说明,双方可进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第 5 页 共 9 页3、如违约方实施严重违约行为,或实际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方未于守约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依法追究违约方责任,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支付与经济损失等额的赔偿金。六、代理费用(一)代理服务费按相关政府采购文件计费,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二)评标专家评审费(含劳务费、交通补贴)由乙方先垫付,再由甲方按照甲方财务报销程序进行报销;(三)在采购过程中,因采购失败未能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由甲方支付。其中代理服务费按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
9、和项目代建中心工程招标代理费计费及支付方式规定(试行) (明城建通20178 号)(以元为单位取整)总价承包计费,专家评审费(含劳务费、交通补贴)由乙方先垫付,再由甲方按照甲方财务报销程序进行报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八份,甲方 五 份、乙方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日期:第 6 页 共 9 页委托代理廉政协议书项目名称: 粤中纵队纪念馆改造提升工程(基础装修项目) 委托人(甲方):佛山市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受托人(乙方):为保证采购代理工作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
10、廉洁性,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现就本采购代理工作的廉政要求,制定本廉政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甲方的廉政要求:1、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个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得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5、不得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采购代理有关的代理或劳务等经济活动。6、保持与乙方或潜在供应商的正常业务关系,遵
11、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保守应该保密的信息和资料。7、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者,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采取警告、换岗或按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处理,严重者报区纪委按有关党纪和法规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承诺及廉政要求:1、 服务承诺:以遵纪守法、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做好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接受各级职能部门和委托人的管理和监督。第 7 页 共 9 页(1)承诺本单位向省、市、区政府采购职能管理部门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料、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等)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并按佛山市政府采购管理职能部门的要求完成相关代理资格备案和信息资料更新工作。
12、(2)承诺加强管理和保持稳定的专业人员队伍,满足采购代理业务工作需要,并按委托人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采购代理业务工作。(3)承诺本单位近三年在广东省内(自委托采购代理之日上溯)的采购领域中没有出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4)承诺在采购代理业务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项目实际合理设置条件和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实行一视同仁,不存在有偏向性的条件或歧视性条款,并对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工作负责。2、廉政要求:(1)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索要接受与采购业务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好处
13、费。不得在甲方或潜在供应商处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2)不得要求或接受甲方或潜在供应商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电采购、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3)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接受甲方或潜在供应商或中标人邀请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4)保守应该保密的信息和资料,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或潜在供应商就项目价格、设备价格、品牌、中标单位等进行私下活动、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5)不得协助潜在供应商或其他与本项目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围标、串标或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中标等违规行为。如发现有上述不诚信或不廉洁行为者,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
14、采取警告、终止代理合同、取消在甲方业务范围内的代理资格或报市、区政府采购职能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第三条、双方的廉政责任要求。1、严格遵守以上双方的廉政要求,自觉维护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信、透明的公共秩序。第 8 页 共 9 页2、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采购职能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3、发现对方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不诚信或有违规、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及阻止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职能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四条 本协议书作为本项目采购服务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立即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成合同条款即自行终止。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 经办人(签字): 第 9 页 共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