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集团资产处置专题会议纪要时间:2014 年 7 月 24 日上午地点:集团八楼会议室主持:赖文标出席:李丽红、骆志华、刘炽光、许慧远(集团) 、黎国志、黄荣、周立文(谷物公司) 、王小坚、区昱、沈向军(储备公司) 、张晓光、梁美好(科研所) 、陈启民、陈少彩(穗港米业) 、龙炳华、张劲然、黄国栋、辛颖仪(物管中心) 。内容:研究谷物公司(员村三车间) 、科研所、穗港米业部分资产处置问题。会议纪要:根据集团的统筹规划和南沙项目各业务单元逐步投入使用,谷物公司员村三车间、科研所机械加工业务、穗港米业已经停止运作,部分资产需处置。会议就上述单位资产处置事宜达成如下意见:一、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提
2、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资产处置的重要性、严谨性和复杂性。二、统一部署,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资产处置任务:1、成立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赖文标;副组长:李丽红、龙炳华;成员:陈碧祥、谢润廉、王小坚、林乾、孙波、梁欣巨。(2)工作小组:组长:龙炳华;组员:由拟处置资产所在单位和集团相关部室、物管中心组成,具体如下:骆志华、许慧远、刘炽光、陈纯晖、张晓光、陈启明、黄荣、张劲然、黄国栋、辛颖仪、王镇葵。2、资产处置工作由物管中心牵头,集团财务部协助,各相关部室和单位配合。3、场地安保工作由运营部统筹指挥管理,驻地单位具体负责,由驻地单位制定人员、物资进出管理制度和高空作业
3、、安全用电预案,落实法人主体安全责任。员村场地的安保工作从 2014 年8 月 1 日起由储备分公司负责(8 月 1 日至 31 日为谷物公司与储备分公司交接磨合期) ,涉及资产处置等其它事项仍由谷物公司负责。4、所在单位负责本单位拟处置资产的盘点,处置方案的制定(包括处置方式的选择、具体实施方案) ,内部的审批,并向集团提交处置申请。负责拟处置资产拆卸、移交时的现场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资产移交管理、安全管理、保证金收退、货款收取等。向集团提交处置申请时须提交如下资料:(1)资产处置请示;(2)拟处置资产盘点表:盘点表须有财务人员、实物管理员、单位负责人签名(由物管中心提供格式表样) ;(3)
4、资产处置方案(由物管中心提供参考样式) ;(4)所在单位资产处置会议纪要;(5)营业执照复印件;(6)产权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报集团。5、由物管中心牵头汇同集团财务部、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拟处置资产的盘点情况进行核对。6、物管中心负责拟处置资产的立项、评估立项、评估结果、处置方案的呈报审批(包括呈报粮食集团审批和岭南集团的审批) ;待岭南集团通过择优竞价产生评估单位后,负责评估实施、公示;负责转让处置资产的招标和招标结果的报批。协助所在单位共同解决拟处置资产拆卸、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由集团监察审计室负责对资产处置各环节的监督检查。8、由集团财务部指导资产处置所在单位根据资产处置情况进行资产报废、报损等账务处理。由资产处置所在单位填报资产处置审批表(由集团财务部提供格式表样) ,并落实转让资产收入开具发票问题。9、工作小组成员应支持因资产处置工作需要,而临时安排的工作。10、鉴于谷物公司员村三车间供电系统涉及南北筒库、码头、员村粮库及整个园区的用电问题,其供电线路不纳入本次资产处置范围。11、鉴于科研所留守人员中没有电工,建议设备拆卸时集团给予支持。分送:粮食集团各领导,集团办公室、财务部、运营部、监察审计室,储备分公司、谷物公司、穗港公司。广州市粮食集团物业管理中心 2014 年 7 月 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