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核发办理指南1 范围(必备)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办理的事项类别、审批编号、审批单位、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审批数量、审批申办材料、流程图、审批程序、审批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款项、重要提示、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联系信息。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办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可选)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3 事项类别(必备)行政许可 4 审批编号(必备)(由政务办统一
2、编号。)5 审批单位(必备)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 审批对象(必备)(符合办理事项业务条件的对象。)7 审批依据(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8 办理条件(必备)(应填写办理本业务前需要办理的事项或者应满足的条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9 办理方式(必备)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前台受理、现场勘验、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0 审批申办材料(必备)1.申请书;2.营业执照;3.营业者身份证明;4.从业人员健康证明;5.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以及其有权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6
3、.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11 流程图(必备)1.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向食药监提交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向窗口提交申请。2.窗口受理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相对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 3 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通知
4、。3.现场审查按照法律法规组织现场审查验收。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4.审批意见在受理后 8 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网上公示,打印
5、许可证书。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2 审批程序(必备)企业在外网客户端进行网上申请(也可直接到窗口申请),准备材料后到食药监食品前台进行受理,前台进行材料复核后,后台进行现场勘验,报领导审批,发证、公示。13 审批内容(必备)审批单位对受理事项的审核、审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发证;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14 办理时限(必备)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15 收费款项(必备)不收费16 重要提示(可选)无17
6、联系信息(必备)业务电话:024-24223716投诉电话:024-23786600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一楼食药监窗口外网企业端:http:/ 录 A(可选)(资料性附录)(该项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的表格、申请书等。)NO: 小 餐 饮 经 营 许 可 申 请 书名 称: 申 请 日期: 年 月 日敬告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
7、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 A4 纸。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填表说明1.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2.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3.申请人应选择业态类别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附申报资料(首次申请)(一)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五)餐饮服务场所平面图以及其所有权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8、(所有权使用证明可以租赁协议代替)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注:延续、变更程序另需提供原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小 餐 饮 经 营 许 可 申 请 表首次申请 延续 变更 名称住 所 市 县(区) 乡(镇/街道) 村(路/街) 门牌号码市 县(区) 乡(镇/街道)村(路/街) 门牌号码经营场所使 用方 式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使用期限: 经营场所面积平方米业态类别 普通小餐饮 备注: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中小学生校外托餐(不得申请网络经营)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 自制饮品制售备注:中小学生校外托餐不得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经济性质 个体工商户 其它职工人数(人)
9、应体检人数(人)邮政编码 E-mail保 证 申 明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写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负责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负 责 人 情 况 登 记 表姓 名 性 别民 族 职 务户籍登记住址证件类型 证件号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备注:小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 ,并签字。负责人承诺(声明):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 管 人 员 和 食 品 安 全管
10、理 人 员 所 在 的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 可 证 的 情 形 。 同 时 , 本 单 位 将 严 格 遵 守 食 品 安 全 法 的 规 定 。谨 此 承 诺 , 本 表 所 填 内 容 不 含 虚 假 成 份 , 现 亲 笔 签 字 确 认 。签 字 :年 月 日委 托 书兹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名称) 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委托事项及权限:1. 同意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 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3. 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 同意 不同意领取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移动电话: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