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肿瘤中心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原则(一)导师分类标准博导 A 类:科研型经费不少于 100 万,SCI 不少于 15 分;临床型经费不少于 50 万,SCI 不少于 5 分;博导 B 类:科研型经费不少于 20 万,SCI不少于 5 分;临床型经费不少于 10 万,核心期刊 5 篇。硕导 A 类:科研型经费不少于 50 万,SCI 不少于 7.5 分;临床型经费不少于 25 万,SCI 不少于 2.5 分;硕导 B 类:科研型经费不少于 10 万,SCI 不少于 2.5 分;临床型经费不少于 5 万,核心期刊论著 2 篇。C 类:达不到以上要求者。(二)统计截止日期论文截止至 2010 年 12
2、 月 31 日(2008 年 1 月 1 日2010 年 12 月 31 日) ;经费截止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以中心财务处提供数据到账为准) 。(三)核心期刊界定参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对核心期刊的界定标准,以2009 版中国科技期刊总被引频次排序前 400 名为准(下载路径:中山大学主页教学教务-研究生院学位工作) ;对于不属于 2009 版中国科技期刊总被引频次排序前 400 名的期刊,按照中山大学职称晋升科研论著评分标准必须为100 分的论著。论文的统计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四) 指标分配原则按照学校政策精神,防止平摊名额,优先考虑国家重点重大项目主持者、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导师的招生需要。2010 年的分配原则是: A 类博导 1 名硕士及 1 名博士,B 类博导 1 名博士,A 类硕导及 B 类硕导均为 1 名硕士。2011 年将参考以上分配原则,具体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