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荔浦县推进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大力实施“工业强县 ”战略,全力推动 全县标准厂房建设工作,筑巢引凤,推动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重振桂林工业雄风的战略目标,按照“规模化开发 、标准化建设、功能化配套、市场化推进” 的要求,以工 业园区为依托,加快标准厂房建设,促进全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二、工作目标全力推动标准厂房建设取得新突破,为大力实施“工业强县”战略、重振桂林工业雄风奠定坚实基础
2、。20182020 年,全县每年建成标准厂房 5 万平方米,力争每年建成 10 万平方米。三、建设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园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原 则,标准厂房的建 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要围绕行业特点、企业特性,合理确定标准厂房总体布局、规模及相关配套设施。明确重点发展区域,突出重点产业和特 2 色产业,体现标准厂房的实用性。(二)政府引导,多元投资。按照“政府推动、业主开发、市场运作” 的方式,坚持“ 谁 投资、谁管理、谁受益 ”的原则,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园区探索工业地产合作开发模式,探索符合外来投资者需要的“ 订单式
3、” 标准厂房建设。(三)强化招商,相互促进。按照“边建设、边招商” 的方式,充分发挥“以商招商、以企引企” 的新模式,不断 优化产业招商、专业招商、园区招商“三位一体 ”的招商机制,切 实将标准厂房建设与招商引资、项目入驻结合起来,超前谋划做好招商引 资 工 作 ,为 新入 驻 企 业 和 项 目 做 好 跟 踪 服 务 ,推 动 企 业 加 快 入 驻 。四、组织领导成立县标准厂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工信商贸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绩效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林业局、法制办、金融办、投资促进局、县政府督查室、国税局、地税局、消防 大
4、队 等 部门 分 管 领 导 为 成 员 ,统 筹 协 调 全 县 标 准 厂 房 建 设 工 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信商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工信商贸局副局长担任,负责推进标准厂房建设中的日常工作。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标准厂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 全县 每年建成 标准厂房 5 万平方米,力争每年建成 10 万平 3 方米”的目 标任务, 强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建立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建立标准厂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标准厂房建设联席会议,加强部门间的协调
5、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要靠前服务,进一步优化了服务工业企业“ 联审联批 ”窗口,提高办事效率, 为全县标准厂房建设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共同保障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三)定期督查,强化考核。根据市政府与我县签订的标准厂房建设责任状中明确的建设任务,县政府督查室每月对标准厂房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将建设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督查结果。县绩效办将标准厂房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年底前对全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展专题跟踪报道、设立讨论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关心支持标准厂房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