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莆田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办法莆院教2007128 号为鼓励我校广大教师著书立说,编写高质量教材,以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一)本办法所指教材指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独立撰写的,由出版社正式出版并有国内正式书号的大学本科、专科及研究生使用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书、单独设课的实验教材、电化教材、CAI 教材、实习指导书 、习题集等)和校内讲义。(二)已获奖的教材,经修订,其内容、体系、结构有较大变化,质量有进一步提高的,也可再申报。(三)参加评选的教材必须经过教学实践使用一届以上(含一届)。(四)翻译教材,编译教材,零星补充讲义均不属评选之列。二、评
2、选条件(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二)具有与本门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思想性、先进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门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在教学上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四)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五)在学校进行教材使用质量调查反馈信息中,反映良好。三、评选办法 2 (一)优秀教材的评选工作,每四年
3、进行一次,由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教务处负责实施。(二)教材评选由本人申报,院(系)初审,校内外专家评审,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三)申报人需认真填写“优秀教材评审表 ”,并随交两本教材供审阅。各教研室负责填写“推荐意见” ,院、系(部)填写初 审意见。(四)经院、系(部)初审的教材,由教务处聘请至少两名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汇总后上报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五)在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将获奖名单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四、奖励办法(一)校优秀教材奖按学科水平及教学使用效果分三个等级。一等奖:教材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教学使用效果好。二等奖:教材质量在国内居先进地位,教学使用效果良好。三等奖:教材质量在同类教材中水平较高,使用效果良好。(二)校优秀教材的奖励每四年进行一次,学校予以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奖金为:2000 元二等奖奖金为:1000 元三等奖奖金为:500 元(三)获校优秀教材奖的教材,符合国家、省部委优秀教材奖评选要求时,由教务处择优选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