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3493882 上传时间:2019-05-31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 项目顺利实施,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根据宝安区社区“民生微实事” 实施细则(深宝 组2018 9号)的要求,结 合街道实际,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 成立街道“ 民生微实 事”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建业务的街道领导以及分管民政业务的街道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纪检监察审计办、组织人事部、人大工委办、维稳综治办、群团工作部、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城市建设办、城市管理办、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行政

2、事务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接受项目备案、组织专家评审、开展项目审计决算等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组织人事部主要负责人兼任。街道“民生微 实事” 相关工作由 组织人事部 牵头并审核把关,社会事务办协助。第三条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各类组织和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发现社区2群众身边的小事、急事、难事,探索解决途径,发掘亮点项目,并纳入“ 民生微实事” 项目 库以备研究实施。加 强对“民生微实事”资金来源、实施效果等的宣传,让群众明白惠从何来,惠在何处。第四条 以群众点菜,抓早抓小,统筹联动,注重实效为原则;以基层民生需求为导向,

3、加强社区党委的业务指导,构建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议 事决策机制, 优化、简化项目 实施工作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第五条 “民生微实 事” 项目是指社区关注度高、受益面广,贴近居民、贴近生活,群众热切希望解决的惠民小项目。第六条 “民生微实 事” 项目原 则上不含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物 业管理公司等其他社会主体应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项目。市、区政府在建、拟建的政府投资项目,或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区财政性资金扶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核拨。第二章 项目范围第七条 “民生微 实事 ”项目根据管理划分三部分: 一是市、区固有项

4、目(供应商)库;二是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重点工作,对接社区需求项目,依据有关规定建立街道部门项目(供应商)库;三是社区通过项目评议、民意调查等征集项目。通过单项审批,有关对接筛选,经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季3度/年度项目计划。征集项目与统筹项目(供应商)多轮协调、对接,达到项目投入和民生需求有机统一,形成季度项目计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社区制定项目计划,须根据项目评议情况、初步预算和经费安排确定社区有关项目,公示后供以下年度继续实施。街道部门建立的项目(供应商)库,由维稳综治办、社会事务办、城市建设办、城市管理办、群团工作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等有关部门具体按有关规定制定项目(供应商)库

5、,根据街道工作重点,与社区需求精准对接,发掘亮点项目、重点项目,进行复制、推广并制定实施标准,建立项目(供应商)库后,提供给社区甄选,社区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出入库机制,实现项目动态管理,每年实施项目经过评估分析,将违反规定的项目供应商依据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第八条 “民生微 实事 ”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五种 类别: (一)便民利民类。添置便民利民的工具、用品,印刷服务民生的资料,举办医疗保健、法律咨询、教育学习、婚姻家庭、安全知识、家政服务、兴趣爱好等群众普遍欢迎的培训活动等。(二)群众活动类。开展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文明家风展示、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主题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为群众性活动团

6、队购置或租借必要的器材设备等。(三)公益风尚类。组织各类公益活动,支持志愿者团队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等。(四)公共设施类。添置、改建、修缮社区安全防护设施、环境4改善设施和群众娱乐文体设施等。(五)其他服务类。符合“民生微实事” 经费 开支原则的其他项目。第三章 实施程序第九条 项目征集。社区党委牵头,居委会配合组织,通过居民议事会广泛征求意见,社区各类组织积极参与,按照“ 日常征集、分批实施” 的原则,结合“ 五员进 社区” 工作,采取走 访、接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 民生微实事” 项目需求。 项目征集一般

7、在上一年度的1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组织一次(附件3)。平时在每个社区设置“民生微 实事 ”建议箱,随时征集居民群众需求和意 见建议。实施内容含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三种类型。第十条 项目评议。社区党委对照“民生微实事 ”规定的项目范围,对征集到的项目分“ 上一年度 12月初完成1/4项目” 和“ 每年2月底前完成全部项目” 两个批次 进行初步 审核、筛选,研究提出项目初步预算,并在社区张榜公布公示(附件5),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其中,金额较大、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项目,应组织召开社区党群联席会议进行审议和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项目确定。根据项目评议情况、初步预算和

8、“民生微实事” 经费总体安排,社区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于上一年度年底前将1/4 项目报街道备案,于每年3月5日前将所有项5目报街道备案。市、区固有项目(供应商)库、街道部门建立项目(供应商)库、社区征集单项项目需对应填写西乡街道“ 民生微实事” 项目申请报告表(附件1)并报街道审批。(一)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社区填写西乡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申请报告表(附件1),按项目类别报送至街道各相关部门审核,并征求社会事务办、组织人事部办理意见,经业务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批后由社区组织实施。(3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二)项目金额10万元以上(包含)20万以下的项目由社区填

9、写西乡街道“ 民生微实 事” 项目申请报告表 (附件1),根据项目类别报送至街道各有关部门审核,并征求社会事务办、组织人事部办理意见,经业务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副组长以及街道分管财政领导审批后由社区按规定组织实施。(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三)项目金额20万元(包含)以上的项目由社区填写西乡街道“ 民生微实事” 项目申 请报告表(附件 1)报送至街道相关部门审核并征求社会事务办、组织人事部办理意见,经业务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副组长以及街道分管财政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后由领导小组提交街道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街道审议通过后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项目公示。经街道审议拟实施的项目在实施前,要

10、在社区显著位置、社区公开栏、社区党委微信公众号、社区家园网,对项目内容、实施地点、实施时限、资金预算等进行公示(附件6),公示时间不少6于5个工作日(有专门规定的按专门公示)。公示期间,社区党委认真吸收辖区群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后提交街道。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项目一般由社区党委牵头、居委会配合组织实施、居民议事会广泛征求意见。特殊性、应急性的个别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由社区党委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需报街道研究决定的项目由街道牵头组织实施,社区党委配合。(项目金额20万元以下一般由社区党委牵头、居委会配合组织实施)服务类项目总支出不得高于于全年专项资金的15

11、%。提升货物类及工程类项目支出比例,其中:1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施工类项目和工程服务类(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等)项目,参照西乡街道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稿)和西乡街道政府投资小额修缮工程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修订稿)有关规定执行。3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类项目,参照西乡街道小额工程直接发包工作指引组织实施。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类项目,可凭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造价预算书组织实施,无需送街道城建部门审核。施工承包单位应具备对应工程行业类别的专业资质。5000元以下的工程施工类和零星作业项目,可不编制工程造价预算书,施工承包单位可不做资质要求。项目实

12、施施工权利义务应当在的施工合同等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以签订施工合同等合同为准。7“民生微实 事” 项目按照街道固定 资产投 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如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按政府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执行。按规定需招标的项目应依规组织招标。属于永久性设施的项目,完成后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全市统一的“民生微实事” 标识。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原则上服务项目应在1个月内正式开展,实物项目应在3个月内完工。第十四条 项目验收。按照“谁实 施、谁验收” 原则 ,由街道或社区党委牵头对“民生微实事” 项目组织验 收、决算和后 续管理。 项目完成后,街道人大工委办与社区党委组织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将实施情

13、况和评价结果在每年10月底前向社区居民群众公开,接受公开监督。项目验收及项目评价时应邀请项目有关居民代表参加(附件8、9)。街道纪检监察审计办对“民生微实事” 项 目进行审计决算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附件7),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审计结果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在社区进行公示。同时,街道应明确后续管理养护责任单位及配套经费安排。第四章 经费保障第十五条 按平均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200万元安排“ 民生微实事” 经费的原则,由区组织、民政部门会同街道党工委统筹,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第十六条 8街道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施效果等因素调整经费,确保总投入不变,50万元以内的经费额度由

14、社区统筹,其余经费从市、区、街道项目库落实。实施资金弹性分配机制,各职能部门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实现“保基本” ,鼓励“多办事”,加大对民生资源薄弱地方的投入。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支出安排:每年6月底前支出额不低于全年专项资金的60%,每年9月底前支出额不低于全年专项资金的80%,每年11月底完成全年专项资金支出。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八条 各社区党委要统筹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实施。“ 民生微 实事” 实 施工作情况列入社区党委 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第十九条 社区党委要建立全流程的项目档案,定期开展自查,街道于每年5月初、11月初对社区“ 民生微实事” 项目开展情况

15、及 资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整改上报,并将执行情况及检查情况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分别向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书面汇报。第二十条 各社区党委应严格遵守街道财务管理规定,不得出现违规使用、骗(套)取、挪用、挤占、截留“民生微实事 ”经费等行为。禁止任何公职人员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开办9公司或实际控制公司,承接民生微实事项目。虚开发票,套取公款。一经发现,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涉嫌违法者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同一家供应商每年度在街道范围内承接服务类项目累计项目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工程类项目累计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供应商认定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全名,办公地

16、址,法人及现场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等信息重合。组织人事部及纪检监察审计办协同进行项目监督管理,通过日常信息检查,数据比对,接受举报,核查实施情况。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西乡街道“民生微 实事” 项目申请报告表2.西乡街道“民生微 实事” 项目汇总表3.西乡街道社区“民生微 实事” 项目征集表4.西乡街道社区“民生微 实事” 实施工作流程 图5.西 乡 街道 XX社区 XX年度 “民生微 实 事 ”拟审议项 目公告6.西 乡 街道 XX社区 XX年度 “民生微 实 事 ”拟组织项 目公示7.西乡街道社区“民生微 实事” 项目验收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适用)8.西乡街道社区“民生微 实事” 项目验收表9.西乡街道社区“民生微 实事” 项目实施 评价表1010.西乡街道“民生微 实事” 项目审批流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