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科学文库建设管理办法(2006 年 12 月 18 日实验室主任办公会通过,2008 年 3 月 31 日实验室主任办公会修改)第一条 证据科学文库 (以下简称文库 ) ,由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 (以下简称实验室)主办,以提升学术水平、推出学术精品和学术新人为宗旨。第二条 文库每年由实验室资助出版 35 部学术专著,选题包括证据科学、证据法学、法庭科学等领域,鼓励对证据进行跨学科研究的作品。第三条 文库每年第一季度由实验室办公室在中国证据科学网等媒体,面向全国证据科学学者发出申报公告,第四条 文库由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以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数通过的办法确定入选书稿。第五条 文库评审工作坚持“鼓励创新” 、 “申请人回避”和“宁缺勿滥”的原则。第六条 申请者应提交证据科学文库申请评审书Word 格式打印件 2 份并提交电子版,完整书稿 1 份及电子版,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2 份(同行专家应为正高级职称) 。申报作品为博士论文者,可以论文答辩的专家评议意见 2 份代替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第七条 实验室有权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入选作品提出修改意见,作者须按其意见修改后方可出版。第八条 中国证据科学网对本文库出版的著作拥有使用权。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实验室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