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流程图开始申请人现场申报承办银行或管理机构受理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补齐补正材料结束准予受理审核书面等方式告知结束准予贷款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结束不符合条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不予受理核准 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结束不符合条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详见附页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 身份证(含配偶及共有人);2. 户口本(含配偶及共有人);3. 婚姻关系有效材料;4. 借款人用于还款的I类借记卡;5. 购房所在地及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地家庭住房情况有效材料;6. 商品房买卖合同;7. 首付款凭证;8. 合同信息备案摘要;9. 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10.国有土地使用证;1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申请人所购房产为现房,需提供郑州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或不动产权证);12.异地缴存职工,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13.家庭首套住房有尚未结清贷款的,需同时提供该套住房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近6个月的还款明细(已结清的提供贷款结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