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违法行政处罚流程图不要求复议或诉讼若当事人不要求听证或超过了规定的时间案件来源:1.平时发现 2.统计行政检查 3.群众举报 4.上级交办立案审批:按立案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局长批准调查取证:调查人员 2 人以上,出示证件,收集人证、物证,制作调查笔录处理建议:调查后 10 个工作日内,调查组负责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审核审定:调查材料交局教育法制科审核,若证据不足需补充调查,若重大案件(罚款 2 万元以上或通报批评)提交局统计执法审定委员会审定局长批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报主管局长批准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依据的事实、理由和适用法律,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并将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听证:符合罚款二万元以上的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组织听证:若当事人要求听证,局教育法制科负责组织听证,按行政处罚法和省听证规则进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陈述、申辩和听证的结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报局长签发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行政复议和诉讼:当事人可提请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执行决定:当事人自行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归档:由教育法制科填写结案表,整理归档并报上级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