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4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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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自治区 2014 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及时掌握我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及其变化情况,建立我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根据环保部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环办 201389 号)有关要求, 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进一步掌握我区二恶英排放源及其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掌握我区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的使用情况、含多氯联苯废物的数量、贮存状况及分布和变化情况;完善我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二、统计工作实施范围(一)行业范围本统计报表制度主要针对两类污染物:二恶英和多氯联苯(PCBs)。二恶英的 统

2、计范围主要包括废弃物焚烧、制浆造纸、水泥窑共处置固体废物、铁矿石烧结、炼钢生产、焦炭生产、铸铁生产、再生有色金属生产、镁生产和遗体火化 10 个主要行业。多氯联苯(PCBs)统计行业范围为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在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含多氯联苯废物产生、贮存企业和单位。(二)企业范围1.全区涉及到上述行业范围的现有企业事业单位,无论规模大小都应纳入本次统计范围。2.截止到 2013 年底前正式运营或完成基本建设投入试运行的企业。在统计年度没有生产但仍然保持生产能力的企业,应纳入本统计。3.截止到 2013 年底前破产、取缔或关闭的企业,或者正在进行前期项目工作、完成基本建设但尚未投入试运行、以及正在

3、建设中的企业,不纳入当年统计范围。具体实施中,各级环保局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联系相关部门,确定统计企业事业单位名单。三、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一)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原则为确保统计工作质量、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地环保局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对统计数据的逐级审核。县级以上环保局应该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核查以及其他有效方式,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查和核实。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应按照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合理性的原则进行审核,满足四个原则的统计数据为合格。1.完整性:企业填报的统计报表应该完整,审核时应重点关注年产量(年处理量)、生产工艺、污控设施、飞灰等信息。2.规范性:统

4、计报表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要求进行填写,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企业应重新填写。3.准确性:统计数据要多渠道核对,特别是要与日常监督管理获得的数据进行核对,对于明显不准确的统计报表应要求企业重新填写。4.合理性:主要采取数据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判断。(二)统计报表审核方式和抽样审核比例统计报表的审核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采用电话复核、多种渠道统计数据对比、与日常监督管理获得的数据进行核对、现场复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审核。对于重点企业原则上应采用现场复查的形式。各级环保局应对本辖区的统计报表依排放源类别进行分类,按类别分别抽样,每个类别至少抽查 1 家企业,对抽查到的企业进行审核。县区级环保局抽查

5、比例不低于 80,地州市级环保局抽查比例不低于 30,自治区级抽查比例不低于 10。(三)统计数据审核统计数据的审核按照排放源的类别分别进行,如果某类排放源不合格统计报表份数超过该类抽样份数的 20,则认为该地区上报的该类排放源数据不可用,将该类排放源统计报表全部发回重新填报。如果不合格统计报表份数低于(或等于)抽样份数的 20,审核通过,不合格的统计报表应予更正或发回重新填报。四、2014 年工作安排(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 年 6 月 10-20 日。自治区环保厅安排部署 2014 年工作。各地、州、市环保局对本辖区统计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筛选,确定统计对象。(二)数据上报阶段:2014

6、年 6 月 20 日7 月 20 日各地州市环保部门组织本辖区县(区、市)级环保部门对符合统计范围的企业发放统计表,县(区、市)级环保部门负责报表收回和基础数据审核,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及时告知企业,督促整改。将整改完后真实、完整、准确的数据录入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并报地州市环保局。地州市级环保局按照抽样审核比例要求对辖区内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地州市级环保局对本辖区统计的数据和掌握的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总结统计报表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的对策。并将现场检查情况,编制形成统计工作报告,与汇总数据一并上报自治区环保厅,工作报告同时上报纸质件和电子版。(三)数据审核和

7、现场抽查阶段:2014 年 7 月 20 日7月 30 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对各地州汇总数据进行数据审核;组织人员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四 )编 制 工 作 报 告 阶 段 :2014 年 7 月 30 日 8 月 10 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编写全区 2014 年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 计 报 表 制 度 统 计 工 作 报 告 ,与 全 区 汇 总 数 据 一 并 上 报 环 保 部 。五、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州市环保局成立统计工作组,负责协调本辖区相关单位,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工作;负责汇总本辖区数据的统计汇总、数据审核和现场复查以及统计工作报告的编制工作。区县级环保局要成

8、立统计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填报统计报表并对统计数据进行数据审核和现场复查。企业事业单位作为本统计报表制度实施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提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数据,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二)明确范围,突出重点各地州市环保局要根据统计报表制度中确定的统计范围,全面筛查可能涉及的企业事业单位。对于在以往调查中已经掌握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要进行重点核实。可采用重点筛查与企业主动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以公告等方式要求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主动申报,保证不遗漏统计对象。(三)强化监督,保证质量为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各地州市环保局应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质控方案,加强督导,逐级审核,对本辖区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负责。六、其他事宜本次统计工作的技术指导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培训工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统计报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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