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芜湖市 2016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 年,我市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成效。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将绩效目标管理关口前移。在预算编制时,要求预算单位申报预算金额达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步提交项目绩效信息,作为项目预算审核安排的依据和前提条件,实现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二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我市先后制定了芜湖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芜湖市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实施方案、芜湖市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三是不断完善绩效评价主体。在强化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的绩效评价主体功能外,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目前
2、部分项目已通过委托第三方方式独立开展评价工作,逐步建立起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四是绩效管理范围逐步扩大。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原 则,着重开展重点项 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预算单位重点选择涉及民生、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较大经济社会影响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再选择部分项目开展再评价。2016 年选取民生工程等 26 个项目和 2015 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 59 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资金 21.7 亿元。五是积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方式。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市已初步建立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绩效结果及时反馈被评价单位,督促其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项目,次年度预算安排时足额保障到位或对实施部门开展新的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对于绩效评价结果不理想的项目,次年度预算安排给予额度调减甚至是不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