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川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流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参保程序:1、凡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银川市总工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企业单位在职的身体健康的职工(返聘人员不在此列)均可依据自愿原则,在本人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保障。在职职工是指与本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2、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各局委、直属企业的工会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参加银川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人员花名册,并送交银川市职工服务中心备案。3、职工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负责编码存档。二、申报程序:1、凡符合医疗互助条件的,本人提出申请并领取银川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申请审
2、批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工会审核、签字、盖章后,随提供资料一同报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各局委、直属企业工会备案、审核资料并受理。三、审批程序:1、初审:工作人员认真查看职工参保档案、医疗单位、日期、疾病种类等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比例核算报销费用。2、复审:由三区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各局委、直属企业工会主管领导复审申请人所有资料,并再次核算报销金额。上报银川市职工服务中心进行最终审核。3、统筹医疗金在 3000-5000 元、5000-10000 元之间的由银川市总工会主管领导和银川市职工服务中心主任审查批准;10000-30000 元、30000-50000 元之间的统筹医疗金由银川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审查批准;统筹医疗金在 50000元以上的由银川市总工会主席审查批准。四、互助金给付程序1、工作人员按报销金额比例,填写银川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资金发放凭证并报银川市总工会财务室。2、银川市总工会财务室工作人员在收到银川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资金发放凭证 ,及时通知受助人领取互助金。3、银川市总工会接到基层工会上报材料后,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基层工会接到确认通知后,完成给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