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阳山县 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方案为加强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印发 的通知(清党廉 发20143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考核检查范围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属公司企业的党委(总支)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在考核对象方面,省、市驻阳等垂直管理单位,不纳入考核检查范围。如确有必要,以其自评分或其上级部分考核结果为依据确定其成绩。二、考核检查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党廉办组织
2、协调,县纪委具体实施。检查考核拟定在 9 月底前完成,由县纪委组织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核检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考核检查。村(居、社区)考核方案由各乡镇自行制定,可结合开展“勤廉指数” 测评 工作进行考核。三、考核检查的内容2主要考核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贯彻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三)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四)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七)其它需要检查考核的事项。
3、四、考核检查办法对班子以百分制形式确定结果(见附件一、二),对班子成员的评定分“ 好” 、“较好” 、“一般”、“差” 四个档次(主要通 过平时所掌握情况和民主测评情况评定,见附件三)。考核检查以专项考核检查 (原则上安排在 9 月下旬)、日常考核检查和单位自查(在专项考核检查前完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项考核检查占 90 分(百分制折算),日常考核检查占 10 分(百分制折算),计入年度考核总分(考评表详见附件)。以违反廉洁自律、贪腐作为责任制考核检查的主要扣分依据,因工作失职被追究纪律责任的交由“公述民 评” 考核 组处理。各考核 组采用听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汇报、民主测评、个别
4、谈话、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查后形成书面材料,审核后报县委,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一)年度检查考核31、被考核检查乡镇、县直单位按照考核检查标准,先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小组书面汇报。2、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小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和座谈了解等方法,对被考核检查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逐项考核打分。3、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 (二)日常
5、考核检查由县党廉办负责组织实施,一年内组织一次。主要通过随机抽查(县直单位和乡镇各抽 2 个单位进行),以实地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和查阅台帐等形式,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落实责任制目标进展情况和上级部署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检查方案由县党廉办适时制定),考核结果按分值(满分 10 分)算入年度考核总分。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县纪委应对特别优秀的班子和干部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对工作不力的班子和干部加强督促,对存在突出问题或不认真整改的班子或干部,必要时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批评。(二)班子年度考核得分在 75 分以下的,须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4(
6、三)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考核意见和档次,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四)考核结果可作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检查和考评“公述民评” 活 动评 分依据。(五)各考核组依据考核情况,对所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综合评价,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形成考核报告于 10 月 15 日前报县党廉办,县党廉办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被考核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及其班子成员的分数或档次,形成考核情况审核后报县委,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六、工作要求(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及时对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开展自查,认真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做
7、法,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书面报告,并对照考评表的有关内容进行自评打分(100 分为满分),将自评分写入自查报告。(二)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写出述责报告,报告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三)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查报告和述责报告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于 9 月 20 日前报县党廉办(县纪委党廉室 电话:7802524,邮箱:YSDL)。5七、考核纪律县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检查组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考核检查情况,同时认真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考核检查组成员和考核检查组负责人应在考核检查材料上签名,对考核检查材料和检查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附件:1、阳山县 2014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表(县直)2、阳山县 2014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评表(乡镇)3、阳山县 2014 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