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西省质监系统“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主要任务分工序 工 作 目 标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1 配合工信厅,做好淘汰落后炼铁产能 2500 万吨、炼钢 600 万吨、水泥 5000 万吨、电解铝 33 万吨、平板玻璃 600 万重箱、造纸 53 万吨工作。 监督处稽查局 2010 年 9 月底完成2 按照工信厅、能源局提供的企业名单,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 监督处稽查局 2010 年 10 月完成3配合发改委,协助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于今年 6 月底前对重点用能单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
2、的企业和产品名单。标准化处 2010 年 6 月底完成4配合发改委,突出抓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公告考核结果,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用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确保形成 2000 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 (2010 年 6 月底发布千家企业 2009 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计量处5配合发改委,协助省级节能主管部加强对年耗能 5000 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计量处6 配合发改委,发布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 。 标准化处 2010 年 11 月底完成7 配合发改委,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发布第七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 计量处8配合发改委、工信厅,协助地方政府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稽查局 2010 年三季度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