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13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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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 13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流程图新建、改建安全防范设施工程建设许可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 ,并附下列材料: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任务书;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技防设施施工证书、技防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装修施工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真书或安全技术产品登记批准书;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租赁双方签订的

2、安全协议书复印件;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房产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新建、改建安全防范设施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填写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向所在县区公安分局主管经文保工作的部门申请受理机关为县区公安分局主管经文保工作的部门申请不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的申请材料不全的申请符合条件的制作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制作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全材料制作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予以受理组织 5 名以上专家审核审核方式在受理后 10 个工作日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实地勘察专家提出审核意见县区公安主管经文保工作的部门在收到专家组意见后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呈请县区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核审批时限为 5 个工作日市局经文保支队承办民警对县区分局的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并报经支队负责人审核后呈请市局经文保支队审批呈请市局主管局领导审批决定申请人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制作不准予施工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竣工验收不合格,通知整改不符合条件的 符合条件的制作准予施工通知书/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送达申请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审 核审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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