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鹤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鹤壁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内设 8个职能科室,4 个管理大队均为正科级规格。其主要任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管理教育戒毒人员。2013 年10月,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我所为收押管理拘役犯试点单位,按照法律扎实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管理科、教育科、财务科、生活卫生科、生产科、警戒护卫大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均为科级规格。(二)人员构成情况2017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共有行政编制 56人,在职职工 40人, 退休人员 27人。(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
2、法的规定,加强单位预算管理,确保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管理教育戒毒人员,并依照有关法律,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进行收押管理拘役犯试点工作。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只包含本级汇总预算。二、收入预算说明2017年收入预算 724.03万元,较上年减少 203万元,下降 21.9%。其中:财政拨款 724.03万元,较上年减少96.94万元,下降 11.8 %。三、支出预算说明2017年支出预算 724.03万元,较上年减少 203万元,下降 21.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16.04万元,占7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4.78万元,占 14.5%;商品和服务支出 32.
3、2万元,占 4.5%;项目支出 71万元,占9.8%。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6.04万元,占 71.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4.78万元,占 14.5%;商品和服务支出 32.2万元,占 4.5%;项目支出71万元,占 9.8%。主要项目是强制隔离戒毒专项经费、干警生活食堂补助、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等。四、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说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 5.8万元,减少 0.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8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5.08万元,较上年减少 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
4、运行费用 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导致费用下降。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说明2017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安排 32.2万元,其中办公费9.07万元、印刷费 4.47万元、工会经费 6.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4万元等。六、政府采购经费支出预算说明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 0万元。名 词 解 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
5、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局用于
6、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八)其他支出(项):。九、 “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