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度石龙区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附件: 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支出情况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1、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主要职责: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
2、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核;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2、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等工作。3、公诉部门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
3、诉;对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审查办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4、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等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6、检察技术
4、部门负责人民检察院有关业务部门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承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负责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与管理等工作。7、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通过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形式,加强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等工作。机构设置情况:我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检科、
5、控申科、执检科、案管中心、法警大队、计财科、技术科、监察科、司法技术服务中心 13 个科(处、局)。人员编制 60 名,行政编制 37 名,事业编制 23 名。其中:副县级 1 人、正科级 9 人、副科级 6 人、科员 27 人、工勤人员 5 人。实有人数 48 人,全部为财政全供编制。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二、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说明。2018 年度检察部门预算公开情况为本级预算。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8 年的预算收入支出 6160729 元,2017 年收支6152105 元,与 2017 年收支预算增加 8600 元,增幅 0.14%
6、。其中:基本支出 5360729 元,项目支出 800000 元。其原因是单位人员调整增加及工资调标、医疗金、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支出增加。四、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18 年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金额 76.8 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基本支出。五、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18 年政府采购项目只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采购项目。六、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2018 年无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七、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1.“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三公经费预算数 2018 年 15 万元,比 2017 年度 58 万元减少了 43 万元,降幅
7、 74%。主要原因:随着公务用车改革深入,2017 年度将执法车辆费用列入“三公”,2018 年未列入。2.“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0 元,“公务用车购置 0 元、公车运行维护费 150000 元,“公务接待费”公开 0 元。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已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4.车辆保有量 1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车辆 12 辆。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数。2018 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八、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7 年,我单位对 3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190 万元。2018 年,我单位拟组织对 3 个项目进行
8、了预算绩效评价,其中:项目涉及资金 105.56 万元。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7 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 1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十、转移支付项目情况我单位 2018 年有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80 万元。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五、“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
9、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