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长沙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定工作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人才评定委员会、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社科联共同组织开展长沙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人才评定工作,由市社科联具体负责实施,现将评定方案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定原则。注重人才的综合学术水平,不论资排辈,宁缺勿滥。在同等条件下注意学科、行业的分布,评定出来的人才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注意发现和扶植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二、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凡享有公民权利、工作关系隶
2、属长沙市,科研成果突出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社科优秀人才评定(已获得此称号的社科工作者不得再申报)。三、申报评审程序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个人申报。从 10 月 10 日起至 10 月 30 日止为个人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可通过星辰在线()2和长沙政务公开网()下载申报表。按要求填好,报所在单位初审后,于 10 月 30 日前送市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市社科联)。申报社科优秀人才的个人必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材料装订报送(一式四份,可复印,需审验原件)。第二阶段:由市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复评、终评。四、评选标准1、参评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3、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科学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2、参评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三条以上。独立或作为主持人完成的社科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优秀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三项以上。部级奖指中央所属部门奖,省级奖指政府行为的省社科优秀成果奖和省“五个一” 工程奖,市级奖指政府行为的市社科优秀成果,市“五个一” 工程奖。独立或作为主持人,在省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 3 篇以上,且具有较高的理论或应用价值的论文。较高理论或应用价值是指被多家权威报刊转载和引用,或得到本学科权威机构的认可和积极评价。独立或作为主持人公开出版著作 1 部或编著 2 部,且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较高理
4、论价值或应用价值是指本学科权威报刊或机构的评价。在专业学科的应用研究方面有突出贡献,被省级以上单3位推广应用,或研究解决我市重大现实问题的成果被市以上机关采用,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本条需要相关部门证明或认可材料。在科研、科普、教学、管理、成果应用、咨询服务等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是指其在某一学科的研究处于我市前沿,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在经济生活和社会工作中,运用社科理论指导实践,获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社科优秀人才严格按标准评定,不分配名额指标。五、奖励办法长沙市社科优秀人才评定结果由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公布,有关单位要将申报者的评定结果记入其人事档案和学术(业务) 档案。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人才评定委员会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