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泉市工业学校问责反馈及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安全工作是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整个社会稳定大局。学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常鸣、预防为主。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制定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一、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二、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同责对全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直接领导安全工作领导组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副校长为分管工作的主管责任人,管理好有关处科室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
2、负领导责任。 四、各部门主任、科长为所管部门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采取各种措施管理好本部门安全工作,如因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部门主任、科长责任。 五、班主任教师为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利用班会、等活动等积极进行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如因班主任组织和管理不妥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六、科任教师为所教本节课的主管责任人,课堂教学始终要有教师,绝不脱岗。发现本节课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向有关领导汇报。本节课发生问题由上课教师负责。七、全体教师、职员必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自己所辖工作负安全责任。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旦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引发的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本人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 八、后勤部门要对学校的校舍、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立即解决。及时处理班主任和老师反映的设施、设备安全问题,如因未能及时解决设施、设备问题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后勤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如若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视其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经校委会研究后约谈和问责,包括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行政处分、降级、撤销职务等。十、责任追究的依据是安全责任状和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