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韶关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安全承诺书实践队名称 团长安全责任人 实践队人数活动地点 市 区(县) 镇 乡接受单位实践队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实践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实 践 队 队 员 守 则1、社会实践队团长必须是老师,并由团长担任实践队的第一负责人,团队成员要在团长的统一协调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2、实践队员必须是无特异体质、特殊疾病、身心健康、自愿参加的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3、社会实践队必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并由团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定安全措施,负责在社会实践期间的学生安全。实践队中的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作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协助团长做好队员的安全事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4、团
2、长要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人身安全,加强对队员的安全教育宣传,带领队员遵守安全规定,保护同学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实践队的安全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要特别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按照团长的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严禁游泳,不得到险要地带游玩及其它危险场所从事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对“禽流感”等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室内活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5、社会实践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交通规则,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要注重礼仪礼节,礼貌待人,着装正式、整洁,体现韶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6、社会实践活动乘坐正规的客运单位车辆,使用由专门线路驾驶员驾驶的专用车辆。姓名 院系年级 联系电话安全领导小组院系团委(总支)意见 签章:年 月 日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意见 签章:年 月 日实践队员郑重承诺:我已仔细阅读了队员守则,并保证遵守。队员全体签名(不得代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