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00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依据工作计划或上级安排,对涉及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产品实施细则进行监督检查的对象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针对以下内容1.未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和检验资格许可证书擅自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2.安检机构在用计量器具未经计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3.安检机构超出许可检验范围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检验资格证书的;5.不按照规定参加比对试验的;6.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保存,逾期未改的;7.未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擅自迁址、改建或者增加检测线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8.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的;9.使用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10.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工作报告或者检验信息的;11.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场所进行维修、保养的;12.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投诉或异议的;13.安检机构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3 个月以上,未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或未上缴检验资格证书、检验专用章的,或停止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未向社会公告的;14.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及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签字后归档涉嫌违法行为的,进入行政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