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是主客观的统一 08 级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 102062008045 马林青 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这个问题曾经被许多人上升为美的本质问题,如蔡仪主编的美学原理一书就说:“对于美的本质的看法,基本上是与如何看待美的性质,即认为美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抑或是主客观的统一,互相联系而一致的。 ”更有甚者,还有人把这个问题与哲学的基本问题联系在一起,如杨辛、甘霖他们就说过:“在美学史上关于美的本质的探讨是和哲学中的基本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各个哲学家,从各自不同的哲学体系对美的本质作出不同的回答。 ”由此可见,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这个问题有多么重要了。美是客观的吗?这是一个无法不作出回答但确又毫无意
2、义的提问方式。的确,在人文科学各具体学科的本体论设问中,鲜有不承认这类自然前提的。假若客观论者非要坚持到底,即断定所谓美就是自然物质世界的某种属性,那么,主观论者会说:绚丽的云彩向你微笑,能说这是天空的一种“属性”吗?于是,客观唯物论者顷刻成了客观唯心论者。同样,客观论者对主观论者的诘难亦十分精彩:设有绚丽的云彩,你何以能感受到微笑呢? 当客观论者因“绚丽的”这一带有主观色彩的词语误用再度陷于悖谬时,主观论者却因不具有“云彩”的客观性和优先地位而倍遭冷落。怎样才能打破这一难解的受制于旧本体论的思维循环呢?我们知道,自然思维不关心认识批判,它直接朝向事物,即“直向地”生活在对被理解为存在着的对象
3、之中,前述客观论者即是;现象学思维则具有反思的特征,它不再进行直向的生活,对象的存在有效性的判断被“中止”了,能够考查的惟有现象,即对象对意向意识的显现前述主观论者显然不具备如此特征。这样一种对世界的新态度,诚如康德用先验这一概念标志认识问题时所说:它们不是与对象有关,而只是与我们认识对象的方式有关,只要这种认识方式是在先天可能的范围内。由此。不难看出,所谓“美是客观的”在思维方式上是基于这样一个不证自明的假定!审美对象必定同现实世界的其他事物一样,也是一种实在对象。这真是一个相当独断的假定!如果说, “绚丽的云彩” 作为自然界的审美对象已使客观论者陷于背谬,那么,假若我们选择最纯粹的审美经验
4、譬如经典艺术中的维纳斯雕像 作为对象进行分析,问题就显得更为清晰了。难道维纳斯的美不在于显现着的形象,却在于某块有着特殊形状的大理石及其属性吗?须知作为实在对象的质和量等规定性是被“悬置”的,甚至其表面因风化而残留的斑痕亦是被忽略的 因为这类属性非但无助于反而会妨碍审美经验的实现。关于美的主客观之说,我比较赞同我国学者朱光潜的理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美在主客观统一说是关于美的本质的一种学说,它是对“美在主观说”和“美在客观说”进行批判综合的结果。美在主客观统一说认为,美既非仅根源于对象的客观属性,亦非仅根源于人的内心世界,而是主观与客观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美在主客观统一说萌芽于客观美论和主
5、观美论之中。传统的客观美论和主观美论虽各执一端,或片面夸大客观的作用,或片面夸大主观的作用,但客观美论注意到某些心理因素对审美活动的影响,主观美论也承认物质形式因素与美的联系。美在主客观统一说则批判汲取客观美论和主观美论之所长,弃其所短,把对美的本质问题的研究定位于客观统一上。狄德罗的美在关系说为美在主客观统一说提供了线索,他认为美产生于主观与客观之间关系。美在主客观统一说的真正形成和发展则在德国古典哲学时期,德国古典美学家们或者间接或者直接地阐述了美在主客观统一说。德国古典美学的开山祖师康德发现了理性与感性、客观与主观的矛盾对立,他认为理性与感性、客观与主观的对立在理想美或艺术美中可以统一起
6、来,理想美或艺术美的核心是审美意象,而审美意象则是理性观念的最完满的感性形象显现。歌德、席勒和黑格尔沿着康德指示的方向进行研究,终于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美在主客观统一说。歌德从人与自然、艺术与自然的关系出发,认为美是经过成功的艺术处理所形成的显出意蕴和特征的整体,是理性与感性、主观与客观、自然性与社会性、艺术与自然、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席勒认为,美是以人的反思和情感为条件而感受到的活的形象,是感性与理性、生活与形象、形式与内容、必然与自由的统一,其统一的前提是游戏冲动即审美活动。朱光潜所谓的客观,是说美必须以客观的自然事物作为条件。所谓主观,是说单纯的客观事物还不能成为美,要使客观事物加上主观的意
7、识形态的作用,然后使“物”成为“物的形象” ,这时才有美。例如梅花这个自然物是客观存在的,通过感觉,人对梅花得到一种感觉印象,经过人的主观意识的加工,感觉印象的意识形态就成为“物的形象” ,这个形象才是美所形容的对象。由于“物的形象”:是“物”在人的既定的主观条件(如意识形态、情趣等)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所以已经不纯粹的自然物,而是夹杂着人的主观意识的物,换句话说,已经是社会的物了。美感的对象不是物,而是作为物的形象的社会的物。因此,朱光潜认为,如果把美下一个定义,我们可以说,美是客观事物某些方面、性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完整形象的那种特质。当人们认定美是客观的
8、,是物的一种属性时,他们实际上肯定了美是一种实体,一种有自身定性和历史的实体,一种通过认识可以把握的,因此可以提供知识的实体,当然,这是一种谬误。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命题的提出纠正了这一谬误,使人们回到了普遍经验所提供的事实本身。它包含有一系列否定的命题:一、它否定了美的实体性。美的客观论者固然是实体论者,他们把美看成是诸如和谐、整一、适宜这样的物质实体,美的主观论者也是实体论者,认为美是直觉、理念、情趣这样的精神实体。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论冲破了这种观念。在它看来,不存在美的实体,只存在美的境界。作为实体,美应该是独立自在的,就象光线、色彩、香味,但美不是,美只存在于美感活动的一刹那间;作为
9、实体,美应该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就象花朵、丛林、草坪,但美没有,美的生成、完善或消退完全系于人与对象的相互契合的关系;作为实体,美自身应该是有限的,美对人的满足也是有限的,就象人们享有的其它享乐,但美不是,美是无法限制的,人们对美的需求永远没有止境,美只是一种境界,一种主体与客体相互追逐和逼近中闪现出来的光华。二、它否定了美的知识性。美的客观论与主观论者都把对美的探求看成是一种认识论。客观论者认为美能够借助感官或内在感官、巧智、想象力等予以把握;主观论者认为美可以通过内省、回忆、潜心内视得以观照。但如果认定美是可认知的,那就意味着美是可以分析的,因为认识就是分析,而美是不能分析的,美只存在于境界
10、的整体中,同时,如果认定美是可认知的,那就意味着美是可以仿效的,因为认知本身实质上就是仿效,而美是不能仿效的。美的境界是独特的,它只能出现一次,即使是同一个主体与同一个客体之间也不可能造成同一种美。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论不认为美感是一种认知,而认为是一种体验,这是包括感觉、想象、思维、情感、意识、下意识等在内的极复杂的心理过程,是整个人性与整个客体在相互感应中发生的一种心理效应。美只存在于人的体验里,而绝不会出现在人的认识中。三、它否定了美的恒定性。美的客观论与主观论者都把美看作是一种实体,并且是可以认知的实体,那么美当然就具有恒定的性质了。这就是说,无论客体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在主观论者看来,美作为观念或理念是不变的;无论主体处在怎样的情景里,在客观论者看来,美作为形式或形象是不变的。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论就是告诉人们:美不在主观,也不在客观,美是它们两者的统一,而统一虽然在美感的刹那间实现,但实际上却是一个无休无止的过程,因为统一的真正意义不仅在于本身感性与理性的统一,而且在于人与自然的统一,在于人的自由和彻底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