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粹苑商户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为保证商户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加强对商户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一、总则(1)在国粹苑内,商户对本人承租的店铺进行的装饰装修活动,管理部门对店铺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均遵照本管理办法。(2)国粹苑经营部、安保部、物业部共同负责商户装饰装修的管理工作。二、基本要求: (1)装修人应是该店铺承租人,在该店铺装修工程开始前,应向国粹苑经营部申报登记。(2)申报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店铺承租的有效证明;装修人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装饰装修图纸及方案。(3)装修人在装饰装修方案得到批准,签署了商户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缴纳
2、装修押金,办理完施工人员的出入证件后,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始装修施工。三、店铺装饰装修活动禁止发生下列行为:(1)改变、损伤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损坏或者改动建筑设备设施;(3)消防设备的改动和遮挡等影响或降低其使用功能的行为,堵塞消防通道;(4)损坏或占用、挪用公共设备和公共设施;(5)损坏相邻商铺设施,侵占相邻商铺面积,影响相邻商铺正常经营;(6)使用非环保或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修装饰材料;(7)野蛮或不按技术规范、安全规定施工。四、店铺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下列活动:(1)改变商铺外立面;(2)改变商铺内电线线路,增大用电负荷;(3)动用明火,使用电焊、气焊设备;(4)在公用场所
3、和公用通道堆放装修材料;(5)在准许时间外进行装饰装修活动。五、装饰装修队伍由装修人自行组织,装饰装修队伍行为造成各种后果均由装修人负责。六、违反本办法处理规定:(1)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一、二款者:无明显后果,停止装修,并处罚违约金贰仟元,责任人负责修复,经批准后恢复施工;后果严重,除处罚违约金外,可酌情清除出场。(2)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者:处罚违约金壹仟元,并立刻整改。(3)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第四、五、六、七款者:处罚违约金伍百元,并限期改正。(4)违反本办法第四条所有款项者:处罚违约金伍佰元,并限期改正。(5)出于装修人故意或虽非装修人故意但因其未采取正确有效措施造成公共设施和相邻商户物
4、品损坏时,装修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损失巨大,甚至危害了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除经济赔偿外,还应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七、装饰装修竣工后,由经营部、安保部、物业部组织联合验收,如存在问题,装修人立即整改。八、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北京通惠坊投资有限公司安 保 部年 月 日国粹苑商户装饰装修协议书甲方:北京通惠坊投资有限公司安保部乙方: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及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粹苑商户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就 商铺装饰装修工程达成以下协议:一、 甲方按照管理办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进
5、行纠正,必要时采取停工和处罚措施。二、 乙方熟知并同意管理办法具体条款,承诺遵守管理办法之禁止事项和需经请示许可方可实施的行为规定。三、 乙方服从甲方根据管理办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对其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纠正。四、 乙方按管理办法要求提出装饰装修方案。方案应包括:a装饰装修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b 用电负荷设计、线路整改等说明及图纸;c 其他要求。施工前乙方应将有关方案交予甲方审核,甲方 3 日内给以回复。经甲方同意双方签字后乙方方可按图进行施工作业。工程竣工后根据乙方图纸和北京市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验收。五、 乙方向甲方缴纳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押金 壹仟元正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违反管理
6、办法及本协议事项,未造成任何他方损失的情况,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六、 装饰装修工程须严格遵守规定,每日 时至 时施工。七、 装饰装修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以前完工。八、 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液体废弃物特别是可燃或有污染可能的废弃物应每日进行清理,并用密封包装运至甲方指定集中地点,不得遗撒、污染其他区域;不得在铺内、楼道或者其他地方堆放。九、 如需甲方配合施工时,乙方需事先提出申请,缴纳一定服务费用。费用数额除有明文规定外,其它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十、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经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返修,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损失。十一、乙方对甲方处置问题有疑义或不同意见时,可向经营部申请复议。十二、附件:国粹苑商户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北京通惠坊投资有限公司安保部 乙方:(公章、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