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系统行政执法依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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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行政执法依据类 别 序 号 名 称 制定机关 生效及修改时间法 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2 年 9 月 1 日2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1999 年 1 月 1 日3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 (第 309 号令)2001 年 10 月 1 日 (2004 年 12 月 4 日)修订行 政 法 规4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国务院 (第 357 号令) 2002 年 9.月 1 日地方 性法 规5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1987 年 7 月 2 日 (2004 年 9 月 24 日第四次修

2、正)6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计划生育委 员会(第 2 号令) 1999 年 7 月 1 日7 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 国家计划生育委 员会(第 3 号令) 2001 年 1 月 1 日8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计划生育系统宣传品管理办法 国家计划生育委 员会(第 4 号令) 2001 年 5 月 22 日9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国家计划生育委 员会(第 5 号令) 2001 年 9 月 29 日1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计划生育委 员会(第 6 号令) 2001 年 12 月 29 日11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国家计划生育委 员会(第 7 号令)

3、 2002 年 1 月 18 日12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国家计划生育委 员会(第 8 号令) 2003 年 1 月 1 日部 门 规 章1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第 9 号令) 2004 年 1 月 1 日14 四川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省政府 (第 24 号令)1991 年 10 月 4 日 (1997 年 12 月 29 日修正)15 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 省政府 (第 26 号令) 1991 年 11 月 12 日16 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省政府 (第 170 号令) 2003 年

4、 6 月 1 日政 府 规 章17 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 省政府 2005 年 1 月 1 日办法 (第 185 号令)执法项目行政许可(共 1 项) 1、 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格审批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追究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决定等)(共 20 项) 1、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5、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3、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4、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有违法所得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

6、育法第三十九条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违法所得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索取、收受贿赂,有违法所得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 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有违法所得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 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

7、计划生育统计数据,有违法所得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 1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罚款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1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

8、九条 12、违反有关规定,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13、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14、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

9、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5、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情节严重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16、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17、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或在执业的机构外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

10、: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18、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做假手术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执业资格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19、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2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相关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 追究法律责任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行政确认(共 1 项) 1、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核实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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