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锅炉用水:锅炉用水可分为原水、给水、补给水、炉水、冷却水和排污水等几类。(一)原水原水就是锅炉的水源水,即生水。原水主要有江河水、湖泊水、水库水、井水和城市自来水等。(二)给水直接进入锅炉的水称为给水。给水通常由补给水和生产回水两部分混合而成。1、补给水一般有一下几种:软化水:将原水中总硬度消除到标准范围内,而总含量基本不变的水。脱碱水(脱碱软化水):将原水中硬度和碱度同时降到一定程度的水。除盐水:将原水中易于除去的强电解质盐类减少到一定程度的水。2、回水:当热水或蒸汽的热能被利用后,其凝结水和低温水未被污染,则应尽量回收,循环利用,减少补给水,并改善水质。这部分水称为回水。(三)锅炉水:
2、在运行中的锅炉系统内的水称为锅炉水。(四)冷却水用来冷却锅炉某些部位的水称为冷却水。(五)排污水为了去处炉水中的杂质,保持炉水品质,需定期或连续排污。此排放出的水称为排污水。二、锅炉蒸汽锅炉是生产蒸汽的设备。锅炉生产的蒸汽分为两种:(一)饱和蒸汽当锅炉没有过热器时,炉水在一定的压力下,达到它的饱和温度时所产生的蒸汽称为饱和蒸汽。饱和蒸汽与炉水温度相同。饱和蒸汽往往含有一定量的水分。(二)过热蒸汽当锅炉有过热器时,饱和蒸汽在过热器内继续被加热,结果不仅水分被蒸干,而且进一步提高了温度,蒸汽的温度超过了该工作压力下的饱和温度,故称其为过热蒸气。(三)锅炉水质标准根据锅炉结构的特点和运行参数的要求,确定合理的锅炉给水和锅炉水质标准,时防止锅炉结垢、腐蚀和保证蒸汽品质的主要措施,对保证锅炉安全运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国家颁布的 GB157685低压锅炉水质标准 ,是锅炉水处理工作的准则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