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食堂用工合同甲方:玉田县财政局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一、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从 2009 年月日起到 2010 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一年,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1 个月为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必须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早、午、晚餐供应,保障机关干部节假日及值班和加班工作用餐。2 乙方确保身体健康以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着统一制式工作衣帽,并保持整洁干净,每周换洗 1 次。要讲究卫生,勤剪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3、乙方必须保持餐具、厨
2、具和操作间卫生。餐具厨具必须洗涮干净,流水冲刷,定期消毒;生、熟菜板(刀)要分开,不能混用;操作间每周彻底清理擦洗 1 次;餐具厨具不得外借;严防食物中毒;4、乙方必须保持餐厅整洁、干净。窗明几净,物见本色,无2灰尘、无污渍,清扫擦拭及时彻底。采取一切手段消灭老鼠苍蝇蟑螂等,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5、乙方必须保证供餐服务时间。工作日内早餐应在 7:308:20,午餐应在 11:5012:30 内保证供应,晚餐在 6:00 准时开饭,随到随吃。节假日用餐时间与值班人员商定。6、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假日,如有特殊特殊情况需休假乙方提前向办公室请示。三、劳动报酬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1300 元,下月初结算。四、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五、用工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辞退条件的。3.严重失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 ) 乙方:(签名 ) 年月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