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1: 阜阳师范学院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协议书为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使职称评聘工作更好地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根据上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凡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由甲方(阜阳师范学院) 、乙方(申报人所在单位) 、丙方(申报人员)三方共同签署本协议后,丙方方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1、甲方在职称限额内,将推荐指标分配给乙方,乙方在认真考核评议的基础上,优先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安心于我院工作的同志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2、甲方自丙方取得任职资格后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聘任,并于聘任的下月起兑现职务工资及津、补贴。乙方负责安排丙方的教学、科研工作。丙方要按甲方和乙方的要求,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安心本职工作。3、丙方取得任职资格后,应在甲方服务期限为五年。丙方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辞职、拒聘等。4、丙方因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规定的服务期限,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正高职要交纳违约金八万元;副高职要交纳违约金五万元;中职要交纳违约金二万元后,甲方予以办理调离或辞职手续。、争议解决方式()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 丙方(人事部门公章) (公章) (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