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P GB 5020 煤 化 工 工 程 设 计 防 火 规 范Code of design on coal chemical engineer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报 批 稿 )(2011 年 8 月)20发布 20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联 合 发 布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煤 化 工 工 程 设 计 防 火 规 范Code of design on coal chemical engi
2、neering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 报 批 稿 )GB 50xxx20xx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批准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施行日期:20xx 年 x 月 x 日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20xx 北 京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公 告第 xx 号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发 布 国 家 标 准 煤 化 工 工 程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的 公 告现批准煤 化 工 工 程 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xxx20xx,自 2
3、0xx 年 x 月 x 日起实施。其中,第4.1.5、4.1.6、4.2.5、5.1.1、5.3.5、5.4.2、6.2.9、6.3.7、6.3.10、6.4.3、6.4.7、7.1.7、7.1.10、7.2.4、7.2.5、7.2.11、7.2.16、8.0.1、8.0.6、8.0.7、9.2.1、9.7.1、10.1.4、10.2.3、10.3.5、10.4.1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xx 年 x 月 x 日1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5 号“关于印
4、发2008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要求,本规范在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组织下,由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中 国 石 化工 程 建 设 公 司 、 中 国 五 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华 陆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神 华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大 唐内 蒙 古 多 伦 煤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中国石化总公司洛阳石化工程公司,在有关设计研究单位、公安消防部门、煤化工企业等的协助下共同编制而成。在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煤化工工程的消防安全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
5、,总结了相关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有关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生产、施工、产品制造、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 10 章和 2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区域规划与总平面布置,建筑防火,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储运设施,管道布置,消防给水排水、灭火设施和消防站,电气等。本规范正文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规范条文的具体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6、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110 号,邮政编码 300381)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中 国 石 化 工 程 建 设 公 司中 国 五 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华 陆 工 程 科 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神 华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大 唐 内 蒙 古 多 伦 煤 化 工 有 限 责 任 公 司首安工业消防有限公司2中国石化总公司洛阳石化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员: 王秋彧 杜 霞 董 燕 秘义行 汪 浩 田 亮 淡永再张 力 陈 京 段中华 付连科 韩
7、 均 张津莅 黄 鑫 李 忠 胡宜磊 康志强 刘夏明 彭晓春 赵代胜 李冰茹方 明 马 雁 朱 平 董继军 韩艳萍 陈 刚 陈彦菲主要审查人员: 倪照鹏 李苏秦 王洪金 舒歌平 丘 平 黄学群 陆 峰刘玉身 李向东 黄晓家 丁宏军 张兴权 张耀泽 吴 刚石 军 庞集华1目 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区域规划与总平面布置 .44.1 区域规划 .44.2 总平面布置 .44.3 厂内消防车道 .95 建筑防火 .115.1 建筑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115.2 建筑的高度、层数和面积 .115.3 建筑防爆 .125.4 建筑的安全疏散 .135.5 建筑构造
8、.146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156.1 一般规定 .156.2 装置及设备布置 .156.3 煤粉制备 .176.4 其他 .187 储运设施 .207.1 煤储运 .207.2 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地上储罐 .218 管道布置 .239 消防给水排水、灭火设施和消防站 .249.1 一般规定 .249.2 消防设计流量和用水总量 .249.3 室外消火栓系统 .259.4 室外消防冷却及灭火设施 .269.5 室内消火栓及灭火设施 .279.6 消防站 .299.7 消防排水 .3110 电气 .3210.1 消防电源及配电 .3210.2 电气装置 .3210.3 火灾报警系统 .322
9、1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3310.5 防雷和防静电 .33附录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场所及火灾探测器选型 .35附录 B 防火间距起止点 .37本规范用词说明 .38引用标准名录 .393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 requirements .34 Regional planning and general layout .44.1 Regional planning.44.2 General layout .44.3 In-factory road for fire engine access .95 B
10、uilding fire protection.115.1 Building fire resistance class and fire resistance rating of building elements.115.2 Heights, stroies and areas of the building .115.3 Explosion proof of buildings.125.4 Safe evacuation.135.5 Building construction .146 Process installations and system units .156.1 Gener
11、al requirement.156.2 Arrangement of installations and facilities .156.3 Preparation of pulverized coal.176.4 Others .187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facilities.207.1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of coal .207.2 Above ground tanks for combustible liquids and gas .218 Layout of Piping .239 Fire water supp
12、ly, drainage,fire fighting equipments and fire station.249.1 General requirements .249.2 Design flow and volume for fire water supply .249.3 Outdoor fire hydrant.259.4 Outdoor cooling and fire fighting equipments .269.5 Indoor fire hydrant and fire fighting equipments .279.6 Fire station .299.7 Fire
13、 water drainage .3110 Electric system.3210.1 Fire power supply and distribution.3210.2 Electric devices.3210.3 Fire alarm system .3210.4 Emergency lighting and evacuation indication system.3310.5 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anti-static measures .33Appendix A Installation position of automatic fire alar
14、m system and Type selection of fire detectors.35Appendix B Starting and ending points of the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 .37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38Reference standards .3911 总则1.0.1 为了规范煤化工工程的防火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煤为原料,经过煤气化或煤液化过程制取燃料和化工产品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1.0.3 煤化工工程的防火
15、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1.0.4 煤化工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0.1 煤化工工厂 Coal chemical factory以煤为原料,采用各种煤转化技术生产和储运燃料及化工产品的工厂。2.0.2 煤储运系统 Coal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原料煤的储运和处理系统,包括进煤、卸煤、运煤、储存、破碎等设施。2.0.3 煤粉制备系统 Pulverized coal preparation system将原料碎煤加工成煤粉的给料计量、研磨、干燥、输送、收集、储存等工艺系统,包括由装置碎煤仓到煤粉输送至煤粉仓的整个设施。2.0.4 防爆墙 Explosion-proof wall用 于 抵 抗 爆 炸 冲 击 波 的 墙 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