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安庆市科协“5612“工程优秀组织者和优秀项目评审办法为总结“5612”工程工作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5612”工程扎实有效地开展,市科协拟对在“5612”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组织者和优秀项目进行表彰。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审条件(一) “5612”工程优秀组织者需具备如下条件:1、必须组织实施一定数量的“5612” 工程项目2、必须在实施“5612”工程项目中有计划、有检查、有措施。3、必须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 “5612”工程优秀项目需具备如下条件:1、必须是 2009 年度或 2010 年度已完成的 “5612“工程项目。2、必须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评审程序1、申报。各市级学会和县科协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2、审核。市科协学会部负责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3、评审。市科协成立“5612” 工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优秀组织者和优秀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受表彰的优秀组织者和优秀项目。三、表彰奖励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