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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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兰州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在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使用效益的综合评价、监督,实现管理科学化。学校加强宏观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学校教学和科研用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各学院领导必须高度重视,配备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师和技 术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四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 : 1、 国家科委统管规定的

2、23 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见附件 ); 2、 单价超过人民币 10 万元 (含 10 万元 )的仪器设备; 3、 单台 (件 )价格不足 10 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价格超过或达到人民币 10 万元的仪器设备; 4、 价不足人民币 10 万元,但属于学校稀缺的仪器设备。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五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配置以实验室建设规划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为主要依据 ,做到全校统筹计划、合理布局,克服不必要的重复购置。购置前,必须有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报告,论证内容主要为 : 1、 工作任务的紧迫性、必要性,有足够的工作量和较高的利用率; 2、 各类工作人员 (包括专职教师、研

3、究人员、操作、维护保养、管理人员等 )的配备; 3、 安装设备的用房及环境和各项辅助、后勤实施条件; 4、 辅助配套的主机、零配件、附件及经费 (包括运行费、软件资料费、更新费、培训费、维修费等 )的可靠来源和落实情况; 5、 “ 专管共用 ” 、 “ 协作共用 ” 或 “ 联网使 用 ” 的实施方案; 6、 符合我国工业发展与保护民族工业政策的说明; 7、 投资效益预测及风险分析; 8、 选型和技术指标。 第六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前,应向市场和用户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力争使购入的仪器设备达到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质量保证、皮实耐用,性能价格比合理。 第七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审批程序 :申

4、请单位详细填写兰州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经实验室主任、分管院长签字(用科研经费的还需经科研处处长签字)后,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单价 10-40 万元的仪器设备的论证,由各学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与;单价 40 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论证,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相关学科高级职务的教师和专家,会同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论证、评议。 第八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采购,在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对于国外订货,申请单位还要说明理由,认真填写中、外文订货物资品名、规格、数量,做到项目齐全、准确无误。如因粗心大意,错填、

5、错订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和损失大小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 条 学校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定期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使用登记,每学期末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报告使用、管理的情况,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上级报送有关数据的软盘和统计报表。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十条 技术管理的目的是要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任务要求的技术指标,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贯彻对引进仪器设备的消化、改造、创新的方针。 第十一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退赔工作是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质量和正常运行的关键。对验收 、安装、调试、退赔等工作规定如下 : 1、 建立

6、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验收小组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管理人员、学院领导、实验室主任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验收小组,明确验收、调试任务,加强领导。 2、 仪器设备到货前,验收小组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设计周密的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进行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准备好试验题目、检测仪器、试样、场地、环境及水、电、气、地线、专用工具等。 3、 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与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应当及时开箱,依 据合同规定和装箱清单进行清点检验,并观察外表有无锈蚀、受潮、霉变等。安装调试后,进行技术验收时应当严格按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仪器

7、设备的功能,并考核仪器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4、 验收结束后,要详细填写兰州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并附检验原始记录和图表。凡数量和质量有问题的,应在退赔期内,办理补充、退换、索赔等事宜。进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在索赔期三分之二的时间内,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商检部门申请出证,及时办理索赔事宜。 第十二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定室存放、定人 操作和维护。使用单位要制定管理、使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水平及素质决定了仪器设备的使用水平和效益,因此不同档次的仪器设备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并要事先进行技术培训与考核,逐步实行

8、持证上岗制度。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名单,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第十四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参照兰州大学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和兰州大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文执行。档案内容包括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 从可行性论证、购置、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修保养、调动借用、事故处理,直到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并及时存入学校档案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使用运行、维护修理日志及其它记录制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要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第十五条 定期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对精度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修复。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设备,确因技术改

9、造、开发新功能、研制新产品等需要的,应事先按照各级管理部门的权限范围,履行审批手续,并组织技术改造成果鉴定。否则,按损坏论处。 第十六条 要充分重视和落实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各学院应采取有力措施,提高有关人员的维修和保养能力,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与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或损坏时,应立即停用,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保护好现场,从速报告学院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查清原因,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一律不得出借校外。特殊情况要有本单位专管人员负责前去指导、操作,并保证按期归还的条件下,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

10、,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外 借。 第四章 效益管理 第十九条 经济管理的目的是达到投资少、效益高的目标。要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从购置、使用到报废的技术寿命逐台进行经济分析,以求得最佳效益。 第二十条 购入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应当实行 “ 专管共用 ” 、 “ 中心化管理 ” 。在完成本单位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校内外 “ 协作共用 ” 。各学院要加强协作共用的领导,强化检查、督促。 第二十一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在校内协作只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管理费和材料消耗费等应得到的补偿。校外协作的收费应包括折旧费、消耗费、测试费、维修 费、管理费、劳务费等,其中收取的折旧费纳入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11、的维护维修费。 第二十二条 要积极支持、鼓励教师争取社会企事业单位投资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无论何种经费购置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设备闲置3 年 (含 3 年 )以上或连续 3 年 (含 3 年 )以上利用率很低 (年平均 400 机时以下 ),学校和学院有权及时将其调到其它合适的实验室使用,或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意见,学校按闲置物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保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学校和学院要设置专项运行费,并对大型精密仪器 设备实行有偿占用,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二十四条 确因超过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损坏、维修、运行费用过高而没有修复使用价

12、值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废,收回残值纳入学校教学设备费。报废工作按报损、报废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五条 调出校外和折价处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纳入学校教学设备费。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通过考核,促使专职 (兼职 )使用和管理人员努力完成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考核和评估的主要内容 : 1、可行性报告是否属实; 2、在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项工作中的机时、利用率; 3、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 (包括培训人员 ); 4、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其理论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5、原有功能的利用率和新功能开发的项目数; 6、完好率

13、、自修率和运行环境良好程度; 7、操作规程和各种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 8、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完整情况; 9、原材料、原器材、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况; 10、维修、保养、安全、清洁 卫生等工作情况。 第二十七条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考核每学年组织一次。各学院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和兰州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考核记分表,组织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和每台设备的考核成绩,在此基础上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核评估。 第二十八条 使用年限 10 年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根据实际使用及运行情况,经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批,可不列入评估范围。 第二十九条 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运行、维护

14、、技术开发、协作共用、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经考核评比,对成绩显著的集体和 个人,由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在上述各项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和责任,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国家科委统管 23 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1透射 (扫描 )式电子显微镜 2电子探针 3离子探针 4质谱仪 5各种联用仪 6 X 光荧光光谱仪 7 X 射线衍射仪 8红外分光光度计 9紫外分光光度计 10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1光电直读光谱仪 12激光拉曼分光光

15、度计 13荧光分光光度计 14核磁共振波谱仪 15气相色谱仪 (层析仪 ) 16顺磁共振波谱仪 17液相色谱仪 18氨基酸分析仪 19电子能谱仪 20差热天平 21差热分析仪 22超速离心机 (每分钟 4 万转以上 ) 23图像分析仪 附件二: 兰州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考核记分表 ( 年) 学院: 实验室: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序号 项目 项 目 内 容 数量 得分 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 分项得分 小计 分项加权得分 总加权得分 分项目 权重 分项目内容 自评 校评 1 效益评价 70% 机时 利用 30% 有效机时 100 有效机时 100% 定额机时 定额机时 人才 培养 20% 获得独

16、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100 10 分 /人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 3 分 /人 进行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1 分 /30 人 科研 成果 25% 国家、国际奖 100 80 分 /项 省、部级奖 60 分 /项 校级奖 20 分 /项 核心刊物 5 分 /项 服务 收入 20% 校外服务收入 100 5 分 /千元 校内服务收入 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5% 原有功能利用数 a 100 a/b100% 100% 60分 80% 48分 60% 36分 40% 24分 20% 12分 20% 0分 原有功能数 b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10 分 /项 2 管理评价 20% 论证 验收 10%

17、 可 行性报告是否属实 100 看报告,属实 40分 验收报告是否完整翔实 看报告,完整 60分 操作 规范 30% 有仪器负责人 100 检查管理人员名单 有技术档案 检查技术档案 有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档案 建立 30% 有仪器使用、人员培训及维修记录,有管理人员名单 100 检查使用记录、人 员培训记录、维修登记本,查管理人员名单 维修 20% 仪器设备的维修要及时 100 检查仪 器损坏维修的原始记录本 其它 10% 原材料、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况 100 检查原材料、配件和附件的有关登记本 3 环境评价 设施与 环境 20% 机房的通风、照明、控温度、控湿度等设施良

18、好 100 按国家有关标准在仪器所在机房现场考察 安全措施 30% 有防火、防爆炸、防盗、防破坏的基本设备与措施;满足特殊技术安全要求 100 检查消防器材和四防措施;考察特殊技术要求的证件、文件 环境 保护 20% 有三废(废气、废液、废渣) 处理措施 100 实际考察,有措施,符合实际,不造成公害 10% 整洁 卫生 30% 无杂物,桌面、仪器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无蛛网 100 现场实际考察 合 计 一、数据填写 (一)机时利用 1、定额机时: 03 类仪器仪表 通用设备 1400 小时 /年 公式 7 小时 5 天 40 周1400 小时。 专用设备 800小时 /年 公式 4小时

19、5天 40周 800小时。 04 类机械类 800 小时 /年 公式 4 小时 5 天 40 周 800小时。 05 类电子设备 计算机类 1400 小时 /年 公式 7 小时 5 天 40 周1400 小时。 其它电子设备 800 小时 /年 公式 4 小时 5 天 40 周800 小时。 06 类印刷机械 800 小时 /年 公式 4 小时 5 天 40 周 800小时。 07 类卫生医疗器械 800 小时 /年 公式 4 小时 5 天 40 周 800小时。 08 类文体设备 800 小时 /年 公式 4 小时 5 天 40 周 800小时。 1、 有效机时: 必要的开机准备时间测试时间

20、必须的后处理时间。 (二)人才培养 1、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数系指通过种种培训取得独立操作证书,并经主管部门承认,具有独立操作资格的人员数。 2、在指导下能完成部分测试的人员数系指在仪器设备工作人员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实验的人员数。 (三)科研成果 各类奖中包括同级的奖项、同级别的发明及已授予的专利。 (四)服务收入 服务收入系指对校内、外服务的测试费,不包括本机组的科研费收入。 (五)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 1、原功能数系指仪器设备本身原有的功能数。 2、新增加功能系指自行研制开发,包括档次升级、技术改造及引进先进的软件功能等。 3、功能利用数包括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即:功能利用数原功能利用数新增加功能利用数 二、 “ 效益评价 ” 部分的数据审核办法 有效机时数 查使用记录 定额机时数 查本说明一(一) 1 获得独立操作资格人员数 查有关证件或考核审批记录 在指导下能独立完成部分测试人员数 查使用记录操作人员名单 教学演示实验人员数 查演示实验记录 国家、国际奖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省、部级奖 查本年度获奖证书 校级奖 查本年度获奖 证书 核心刊物 查本年度出版的刊物 校外服务收入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校内服务收入 查本年度财务收入帐证明 原有功能利用数 查实验内容记录 原有功能数 查仪器设备说明书 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数 看本年度新增加功能演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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