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華民國教育大事年表(元年94 年)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元年 1912 1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在南京成立,以蔡元培為首任教育總長。教育部公布普通教育暫行辦法 ,學堂改稱學校,廢止讀經,中學文實不分科。元年 1912 2 頒行地方教育行政官制,裁縣勸學所,於縣公署設第 3 科,專管教育。元年 1912 4 教育總長蔡元培視事,並派員接收前清學部事務。元年 1912 7 召開臨時教育會議,議決學校系統、各級學校法令等。元年 1912 9 教育部公布教育宗旨:注重道德教育,以實利教育、軍國民教育輔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教育部公布學校系統,稱壬子學制 。教育部公布小學校令 、 中學校令 、 師
2、範教育令 。教育部公布教育會規程 。元年 1912 10 教育部公布專門學校令 、 大學令 。元年 1912 12 教育部公布師範學校規程 、 中學校令施行細則 。教育部頒布讀音統一會章程 。2 1913 1 教育部公布大學規程 、 視學規程 。教育部劃分全國為 8 個學區,每區派視學 2 人。2 1913 2 讀音統一會開會,選舉吳敬恆為議長。訂定各省教育司職權,分設 4 科。教育部公布高等師範學校規程 。2 1913 3 教育部公布師範學校課程標準表 、 中學校課程標準表 。2 1913 8 教育部公布實業學校令 、 實業學校規程 。教育部頒布經理歐洲留學生事務暫行規程 。2 1913 9
3、 教育部公布經理留美學生暫行辦法 。2 1913 12 教育部公布留歐官費學生規約 。3 1914 1 教育部公布經理留學日本學生事務暫行規程 。3 1914 2 教育部公布半日學校規程 。3 1914 5 大總統令各省切實振興小學。改各省民政長為巡按使,教育司裁撤,改設科。3 1914 6 教育部通諮各省巡按使,設置道縣視學,道至少 2 人,縣至少 1人。3 1914 7 大總統令修正公布教育部官制 ,教育部直轄於大總統,管理教育、學藝、曆象事務。總長隨國務總理同進退,下設次長 1 人,為事務官。3 1914 8 教育部公布經理美洲留學生事務暫行規程 。3 1914 10 教育部公布專門學校
4、令 。4 1915 1 大總統發下教育綱要交部辦理。4 1915 2 大總統頒定教育宗旨:愛國、尚武、法孔孟、重自治、戒貪爭、戒躁進。4 1915 4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1 次會議,陳請國民會議及憲法起草會,擬2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將義務教育列入憲法 。教育部呈准義務教育施行程序 ,為中央對於義務教育有系統規劃之始。中國科學社成立。4 1915 6 教育部咨行各省推行義務教育施行程序 。蔡元培等組織勤工儉學會於法國巴黎。4 1915 7 教育部公布國民學校令 、 高等小學校令 。 (初等小學校改稱國民學校)教育部公布地方學事通則 。4 1915 10 教育部頒布通俗圖書館規程 。4 191
5、5 11 教育部咨行各省改小學教員講習所為師範講習所。教育部公布預備學校令 。4 1915 12 12 日袁世凱稱帝,改元洪憲。教育部公布勸學所規程 ,勸學所輔佐縣知事辦理縣教育行政事宜。教育部公布學務委員會規程 。5 1916 3 22 日袁世凱取消帝制。5 1916 4 教育部通咨各省籌議擴充師範。5 1916 9 民國 4 年頒行各項教育法規著即廢止或修改。5 1916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2 次會議,呈請速設各省區教育廳。教育部公布選派留學外國學生規程 。5 1916 12 大總統任命蔡元培為北京大學校長。6 1917 5 中華職業教育社成立。6 1917 6 教育部公布改訂大學
6、學制辦法 ,修業年限訂為預科 2 年,本科 4 年。6 1917 9 教育部公布各省教育廳暫行條例 ,教育廳直轄於教育部,設廳長 1 人,由大總統簡任,下設 3 科。大總統任命各省教育廳長。教育部修正公布大學令18 條,准大學單設 1 科者,得稱某科大學。6 1917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3 次會議,呈部議案有:添設大學,訂定國語標準,劃一科學名詞,劃定各省教育基金,促行義務教育,推廣女子教育等。6 1917 11 公布省官制,省公署教育科改為第 3 科,以轉呈教育廳公文,並監督之。教育部公布教育廳署組織大綱。7 1918 1 教育部咨送各省修正勸學所規程及勸學所規程施行細則 。7 19
7、18 4 教育部訂定省視學規程 、 縣視學規程 。7 1918 6 通令各高等師範學校組織全國聯合會,並附設國語講習所。7 1918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4 次會議,呈部議案有:推廣體育計畫、速辦全國及各省區運動會等,並呈請國務院及部厲行教育政策。3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7 1918 11 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表 ,其中聲母 24、介母 3、韻母 12,共39 音。8 1919 3 教育部成立教育調查會。教育部公布女子高等師範學校規程 。8 1919 4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成立。8 1919 5 五四運動發生。教育部咨行各省區女學校應充實內容,未辦設者,應設法籌辦女子中學校。杜威(John
8、 Dewey)訪華。8 1919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5 次會議,呈請廢行教育宗旨 ,宣布教育本義 ,推行國語。推廣童子軍,改進學校體育,促行義務教育,訂定失學人民補習教育辦法。9 1920 2 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函送新式標點符號報部,咨行各省區轉發各校使用。北京大學招收女生,為男女同校之始。9 1920 3 山西省義務教育辦法由教育部咨行各省參酌,自定標準報部核定。教育部通告國民學校文言體教科書分期作廢,改用語體文。9 1920 4 教育部訂定分期籌辦義務教育年限,以 8 年為全國一律普及之期。9 1920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6 次會議,呈請從速恢復地方自治以固教育根本,推廣蒙
9、養園,促進男女同學,教育經費獨立,定北京音為國音並頒國音字典等。國務會議決定卿雲歌為國歌,並定 10 年 7 月 1 日施行。9 1920 12 教育部公布國音字典 。10 1921 7 教育部通令各省區推廣蒙養院。10 1921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7 次會議,議決學制系統草案咨行各省徵求意見。10 1921 12 新教育共進社、新教育雜誌社、實際教育調查社合併改組中華教育改進社。11 1922 2 全國教育獨立運動會成立。中華教育改進社議決 10 年方針,以改進中等教育為主。11 1922 9 中華教育改進社呈部有關學制問題建議案。教育部召開學制會議。11 1922 10 全國教育會
10、聯合會第 8 次會議,議決學校系統案,組織課程標準起草委員會,並擬請國會將教育 1 項加入憲法列為專章。11 1922 11 大總統令公布學校系統改革案 ,即壬戌學制 ,又稱新學制 ,採六三三制,但小學得分初、高 2 級,前 4 年為初級,得單設,為義務教育。12 1923 1 中國國民黨發表宣言、政綱;政綱為厲行教育普及,增進全國民族之文化 。教育部設蒙藏教育委員會。教育部咨各省區施行學校系統改革案 。4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12 1923 3 教育部公布特別市教育局規程 、 縣教育局規程 ,各縣廢勸學所,改設教育局。12 1923 6 新學制課程標準起草委員會訂定小學、初中各科綱要,及高中
11、課程總綱,刊布新學制課程標準綱要1 冊。12 1923 8 平民教育促進會總會成立於北京;推熊朱其慧為董事長,晏陽初為總幹事,宣布除文盲,作新民宗旨。12 1923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9 次會議,議決新制中學及師範宜試行道爾頓制,推行教育心理測驗等案。少年中國學會議決反對教會教育,首倡收回教育權運動。13 1924 1 中國國民黨第 1 次全國代表大會,發表宣言,有關教育者為:庚子賠款完全劃作教育經費,確立男女受教平等,厲行教育普及,全力發展兒童本位教育,整理學制系統,保障教育經費獨立。13 1924 2 教育部公布國立大學條例 ,廢止前大學令 、 大學規程 。13 1924 7 教育
12、部公布管理自費留學生規程 。13 1924 9 成立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管理美國退還庚子賠款餘額事宜。13 1924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10 次會議,呈請嚴定大學設立標準,催促各省區實施義務教育,議決取締外人在國內辦理教育事業,中小學特重訓育,各省區贊助拒毒運動等,另呈請教育部速頒初等教育及中等教育法令。傅葆琛出任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總會鄉村教育部主任;平教總會開始提倡鄉村平民教育。13 1924 11 平教總會於直隸、保定普遍提倡鄉村平民教育,此後 6 個月招生六千餘名。14 1925 1 教育部劃定全國教育區域,大學教育分 7 區,高等師範教育分 6區;小學區每省分 8 或 10
13、 區,每區應設小學 120 所。14 1925 2 江蘇教育經費委員會呈准指定專款(稅)為教育經費。教育經費至此完全獨立。14 1925 5 上海交通、同濟、復旦 3 所大學學生遊行,為租界英兵捕殺,釀成五卅慘案 。14 1925 7 廣州國民政府成立。道爾頓制創始人帕克赫斯特(Helen Parkhurst)女士抵滬。14 1925 8 北京大學評議會為教長章士釗解散女師大案,議決脫離教育部,宣告獨立。14 1925 9 臨時執政公布國立編譯館條例及出版品國際交換局官制 。14 1925 10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第 11 次會議,議決今後教育宜注意民族主義,請設全國生物調查所,學校應注意軍事訓
14、練,各教育機關宜重教育統計,促行平民教育等。故宮博物院成立。14 1925 11 全國國語運動大會成立。15 1926 2 國民政府公布教育行政委員會組織法 。3 月 1 日委員會成立。5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15 1926 3 國民黨中央執委會議決中央青年部組織中國國民黨童子軍委員會;中央常會通過童子軍辦理方案及組織大綱 。15 1926 6 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庚款董事會對於全部庚款處理發出第 1 次宣言。15 1926 11 國語統一籌備會自行公布所訂定之國語羅馬字拼音法式 。16 1927 3 陶行知於南京和平門外曉莊設立南京試驗鄉村師範學校。16 1927 4 國民政府奠都南京。16 1
15、927 6 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咨國民政府請定大學區制,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議決先在江、浙兩省試辦。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蔡元培提案,組織中華民國大學院為全國最高學術、教育行政機關。教育行政委員會通過大學規程 、 中學規程 。教育行政委員會公布大學教員資格條例 ,教員分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 4 等。16 1927 7 教育行政委員會公布中華民國大學院組織法 。江蘇省遵令裁撤教育廳,試辦大學區制;隨後浙江、北平亦試辦大學區制。16 1927 8 教育行政委員會議決學校施行黨化教育辦法 。教育行政委員會公布教育會規程 。16 1927 10 蔡元培宣誓就任大學院院長。16 1927 11 中央研
16、究院籌備會成立,以蔡元培兼院長。17 1928 2 大學院、財政部呈准會同整頓教育經費暫行辦法 。大學院公布小學暫行條例 。17 1928 3 大學院公布中學暫行條例 。17 1928 4 特派蔡元培為國立中央研究院院長。17 1928 5 大學院召集第 1 次全國教育會議,內分三民主義教育、教育行政、教育經費、普通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與軍事教育、職業教育、科學教育、藝術教育、出版物及圖書館、改進私立學校等組,通過議案百餘件。大學院通令專門學校以上一律加授軍事教育,中學以下學校一律注重體育。國民政府公布大學區組織條例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通過中國國民黨童子軍總章 ,隨於 7月由大學院令發各省
17、市及大學區施行。17 1928 7 國民黨中央執委會通過各級學校黨義教師檢定委員會組織條例及檢定各級學校黨義教師條例 。國民政府公布高級中學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方案 。17 1928 8 國民政府公布各級學校增加黨義課程暫行通則 。17 1928 10 國民政府令改大學院為教育部,特任蔣夢麟為部長。17 1928 11 國民政府公布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研究院直隸國民政府。17 1928 12 國民政府公布教育部組織法 。18 1929 1 教育部頒布民眾學校辦法大綱 。平教總會定縣實驗開始。6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18 1929 2 教育部公布督學規程 。18 1929 4 國民政府公布國民體育法
18、 。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 。18 1929 7 改京師圖書館為國立北平圖書館。國民政府公布大學組織法 、 專科學校組織法 。教育部頒布中學課程暫行標準 。教育部頒布待遇蒙藏學生章程 。18 1929 8 行政院通過教育部提請增設蒙藏司。教育部公布大學規程 。教育部公布華僑教育設計委員會組織大綱 。教育部公布專科學校規程 。教育部公布私立學校規程 。教育部公布小學課程暫行標準 。教育部公布中學課程暫行標準 。18 1929 9 教育部令各省市嚴厲制止外國人及教會所設學校作宗教宣傳。18 1929 10 教育部設置僑民教育設計委員會。18 1929 12 教育部公布醫學教育委員
19、會章程 。北平研究院設立,隸教育部。19 1930 2 教育部令頒各省市對於教會學校應行注意要點 。19 1930 3 教育部呈送行政院國民義務教育及成年補習教育初步計畫 。教育部成立蒙藏教育司。19 1930 4 教育部召集第 2 次全國教育會議。中國童子軍在南京第 1 次全國總檢閱。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議決改注音字母名稱為注音符號,由國民政府令頒各級機關學校採用。國民政府公布學位授予法 。20 1931 1 教育部公布華僑中小學規程 。國民政府公布教育會法 。20 1931 3 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省政府組織法 ,採委員制,省教育廳長由省政府委員兼任。教育部修正公布專科學校規程 。梁漱溟於山東
20、鄒平創辦山東鄉村建設研究院。20 1931 4 教育部通令各省市限制設立普通中學,增設農工科職業學校,或在普通中學添設職業科。內政部、教育部核定 4 月 4 日為兒童節。20 1931 5 教育部制定地方教育經費保障辦法 。國民會議通過教育設施趨向案 、 設立國立編譯館案 。20 1931 6 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其第 5 章 47 至 58 條為國民教育專章。20 1931 6 教育部公布省市督學規程 。20 1931 8 教育部公布教育部督學規程 。教育部頒行兒童節紀念辦法。20 1931 9 國民黨中執會通過三民主義教育實施原則。7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九一八事變爆發。2
21、0 1931 10 教育部轉發中執會制定學生義勇軍教育綱領 ,通令中等以上學校遵行。20 1931 11 教育部頒布學生義勇軍訓練辦法 。教育部公布高中以上學校加緊軍事訓練方案 。20 1931 12 國際聯盟教育考察團抵滬考察,編輯報告書,中譯名中國教育之改進 。中國社會教育社成立。21 1932 3 教育部開始編輯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鑑 。21 1932 4 中國國民黨中央常會通過中國童子軍總會組織案 。21 1932 5 教育部公布國音常用字彙 。21 1932 6 教育部令發省市教育廳局第一期實施義務教育辦法大綱 ,暨短期義務教育實施辦法大綱 ,令自 21 年度起遵行。21 1932 8
22、教育部召開第 1 次全國體育會議。21 1932 10 教育部頒布國民體育實施方案 。教育部公布幼稚園課程標準 、 小學課程標準 、 中學課程標準 。21 1932 11 中國童子軍總會成立。21 1932 12 國民政府公布師範學校法 、 職業學校法 、 中學法 、 小學法 。22 1933 1 中國教育學會召開第 1 屆年會。22 1933 2 教育部公布小學公民訓練標準 。22 1933 3 教育部公布小學規程 、 中學規程 、 師範學校規程 、 職業學校規程 ,並訂頒職業科教師登記訓練辦法大綱 。教育部公布民眾教育委員會章程 。22 1933 4 國立編譯館正式成立。教育部公布國外留學
23、規程 。22 1933 9 教育部公布職業補習學校規程 。22 1933 10 全國運動會在南京中央體育場舉行。教育部修正公布私立學校規程 。中國童子軍總章公布實施。23 1934 2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在南昌發起新生活運動 。23 1934 4 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鑑出版。23 1934 5 教育部頒發大學研究院暫行組織規程 ,規定凡含 3 研究所以上者始得稱研究院。教育部公布中學及師範學校教員檢定暫行規程 、 小學教員檢定暫行規程 。23 1934 7 中國國民黨第 4 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會議通過,明令定每年 8月 27 日為孔子誕辰紀念日。教育部公布民眾學校規程 ,實施失學民眾義務教育
24、。23 1934 8 國民政府修正頒布高中以上學校軍事教育方案 。23 1934 9 教育部公布師範學校課程標準 。23 1934 11 中國童子軍總會成立。8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24 1935 2 教育部頒布民眾教育館規程 。24 1935 3 教育部公布全國運動大會舉行辦法 ,每 2 年辦理 1 次。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公布公民訓練實施綱要9 條。24 1935 4 廢除中學及師範學校之畢業考試,教育部修正公布中學生畢業會考規程 、 師範學校學生畢業會考規程 。國民政府公布學位授予法 ,7 月 1 日起實施。教育部公布簡易師範學校、簡易鄉村師範學校課程標準 。24 1935 5 行政院修正通
25、過實施義務教育暫行辦法大綱 。教育部公布學位分級細則 。24 1935 6 教育部公布實施義務教育暫行辦法大綱施行細則 ,並定 8 月起實施,以普及四年義務教育。教育部修正公布中學規程 、 師範學校規程 、 職業學校規程。24 1935 7 教育部公布一年制短期小學暫行規程 。25 1936 2 教育部修正公布中學課程標準 ,教學時數減為每週 31 小時。教育部公布中心國民學校民教部課程標準 。25 1936 7 教育部修正公布小學課程標準 ,採合科課程型式,減少教學時數,自四年級起加授珠算。教育部修正公布小學規程 。25 1936 8 教育部公布失學民眾補習教育辦法大綱 。25 1936 1
26、0 教育部公布各省市實施播音教育辦法 。全國童子軍第 2 次大檢閱於南京舉行。25 1936 12 教育部公布小學教員檢定規程 。26 1937 6 教育部發布短期小學、簡易小學及普通小學低年級實施二部制辦法 。教育部公布二年制短期小學暫行規程 。教育部公布改良私塾辦法 、 訓練中學師資暫行辦法 。26 1937 7 七七事變爆發。教育部公布學齡兒童強迫入學暫行辦法 。教育部公布戰區內學校處置辦法 。26 1937 8 教育部頒發總動員時期督導教育工作辦法綱領 。27 1938 2 教育部頒布國立中學暫行規程 ,以收容戰區撤退公私立中學之員生,國立中學自此始。27 1938 3 行政院核定教育
27、部訓育研究委員會規程 。教育部頒發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綱要 。27 1938 4 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戰時各級教育實施方案 。長沙臨時大學改稱為國立西南聯合大學,設於昆明。27 1938 6 教育部公布限制留學暫行辦法 。教育部公布青年訓練大綱 。27 1938 7 國民參政會通過戰時各級教育實施方案 。教育部修正公布圖書館規程 。27 1938 8 教育部公布師範學院規程 ,創立師範學院制度。27 1938 9 教育部規定全國各級學校共同之國訓為:忠孝仁愛信義和平。9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28 1939 3 召開第 3 次全國教育會議。28 1939 4 教育部公布民眾教育館規程 。
28、28 1939 5 教育部通令禮義廉恥為全國各級學校共同校訓。28 1939 9 教育部頒發訓育綱要 。教育部成立訓育委員會。國民政府公布縣各級組織綱要 ,規定每鄉(鎮)設中心學校,每保設保國民學校。縣政府設教育科,原教育局裁撤。28 1939 10 教育部公布幼稚園規程 。28 1939 12 教育部修正公布國立中學規程 。29 1940 1 教育部公布國立中學戰區學生貸金暫行辦法 。29 1940 2 教育部修正公布中學課程標準 。教育部公布特別師範科及簡易師範科暫行辦法 。29 1940 3 教育部於重慶召開全國中等教育會議。教育部公布國民教育實施綱領 。教育部公布各級學校體育實施方案
29、。中國國民黨成立三民主義青年團。29 1940 4 教育部公布各省(市)小學教員總登記辦法大綱 。教育部公布鄉(鎮)中心國民學校設施要則 、 保國民學校設施要則 。教育部設學術審議委員會,獎勵研究和著作發明。29 1940 7 教育部公布師範學院輔導中等教育辦法 。29 1940 8 中國國民黨七中全會通過推進僑民教育方案 ,為抗戰後推動僑教的具體規劃。29 1940 9 國立女子師範學院成立。29 1940 10 教育部召開全國國民體育會議。教育部公布大學及獨立學院教員資格審查暫行規程 。29 1940 11 教育部設立僑民教育設計委員會。教育部訂定員生膳食費用補助辦法 ,後由貸金辦法而演變
30、成公費制度。30 1941 1 開始實施第一次國民教育五年計畫 ,至民國 34 年止。30 1941 2 教育部成立中等教育司及國民教育司。30 1941 5 教育部公布國立專科以上學校教授休假進修辦法 。教育部公布免費公費生條例 ,開公費制度之始。30 1941 6 教育部公布教育部視導規程 、 教育部視導室辦事細則 。教育部公布教育部設置部聘教授辦法 。30 1941 7 教育部頒布補習學校規程 。教育部公布國立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貸金暫行規則 。國立社會教育學院成立。30 1941 8 教育部頒布教育部設置師範學院初級部辦法 。30 1941 9 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國民體育法 。教育部公布小學
31、訓育標準 。30 1941 10 國民政府公布中華新韻 。10年代 西元 月 記 事30 1941 12 教育部公布師範學校(科)學生實習辦法 。31 1942 3 教育部頒教育部訓育委員會章程 。31 1942 4 教育部呈准規定 9 月 9 日為體育節。31 1942 6 教育部成立國民教育輔導研究委員會。31 1942 8 教育部公布修正師範學院規程 。31 1942 10 教育部頒布各省國民教育輔導研究辦法大綱 ,並飭成立鄉(鎮) 、縣(市) 、省師範校區、省(市)等 4 級國民教育研究會。32 1943 3 教育部公布中等學校導師制綱要 、 專科以上學校導師制綱要。32 1943 5
32、教育部頒布師範學校輔導地方教育辦法 。32 1943 6 教育部公布師範學校及簡易師範學校課程標準 。32 1943 7 教育部頒布補習學校規程 。32 1943 10 教育部頒中學視導標準 、 自費留學生派遣辦法 。32 1943 11 教育部公布私立學校規程 、 青年節紀念日辦法 。32 1943 12 教育部公布幼稚園設置辦法 。教育部舉辦第 1 屆自費留學生考試。33 1944 1 教育部公布小學教員檢定辦法 。三民主義青年團約集教育、軍訓、政治、軍政等部,決議成立學生從軍指導委員會。33 1944 3 國民政府公布國民學校法 ,原小學法廢止。29 日舉行首屆青年節慶典。33 1944
33、 4 國民政府修正公布著作權法 。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省政府組織法 ,規定省教育廳為省政府組織之一,其廳長為省府委員,由行政院提請國民政府任命。33 1944 6 教育部公布中等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國民政府公布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 、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教育部公布邊疆學生待遇辦法 。33 1944 7 國民政府公布強迫入學條例 。教育部頒發中學及師範學校教員檢定辦法 。教育部頒發學校衛生設施標準 。33 1944 8 國民政府蔣主席號召知識青年從軍,第 1 期目標 10 萬人。33 1944 9 教育部修正公布文、理、法、師範 4 學院,分院共同必修科目表,正式將三民主義及倫理學列入。教育部公布專科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33 1944 10 國民政府公布補習學校法 。行政院公布全國師範學校學生公費待遇實施辦法 。33 1944 12 教育部公布國外留學辦法 。33 1944 本 年 教育部舉辦第 1 屆公費留學考試。34 1945 4 國民政府公布教育部教育研究委員會組織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