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行为规范读本试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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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行为规范读本内容1、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是国家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2、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与国家公务员纪律的关系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互为依托、互为补充、它们存在着内容上的互相吸收,职能上的互相补充,实践上的互相促进的辩证 关系。3、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与道德的关系是一个辩证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互为依托、互为补 充、思想上互相贯通,内容上互相吸收和补充。4、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容上的互相吸收,职能上的互相补充,思想上的互相贯通, 实践上的互相促 进的辩证关系。5、公务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1)政治坚定(

2、2)忠于国家(3)勤政为民(4)依法行政(5)务实迎新(6)清正廉洁 (7)团结协作(8)品行端正。根据上述内容将公务员行为规范分为九个方面:(1)政治行为规范(2)业务行为规范(3)廉政行为规范(4)职业 道德行为规范(5)外事行为规范(6)保密行为规范(7)公文处理行为规范(8)公务交往 规范(9)婚姻家庭规范。6、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政治理论水平、伦理道德观念、执掌政策业务能力、为人处世态度、自我心理调适的能力。7、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1)散布有损政府形象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组织或者参加 罢工。 (2)玩忽

3、职守,贻误工作 (3)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 (4)压 制批评,打 击报复 (5)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 (6)贪污、盗窃、行贿、受 贿或者利用 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7)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 (8)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 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9)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0)在外事活动中有 损国家荣誉和利益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12)违 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13)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14)其他 违反纪律的行为8、公务员行为规范的功能:广泛性、统一性、通过示范和导向功能、约束功能、调节功能。9、公务员行为规范的特点

4、:鲜明的国情性、强烈的时代性、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自律与他律的 统一。10、行为规范的指导思想:(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基本 纲领。(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重在建设、以人为本。(3)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体国家公务员中建立 “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 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品行端正 “的基本行为规 范。11、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原则(2

5、)依法原则(3)实事求是原则(4)教育为主原则(5 )坚持效能原则12、政治行为规范是指党和政府规定的公务员任职期间在政治活动方面所必须遵循的标准。客观存在是公务员员 行为规范中最基本的规范,是公务员素质要求的首要条件。13、政治行为规范的基本特征:方向性、强制性、约束性、14、政治 14、政治 规范的主要内容:(1)国家公务员一定要讲政治,这个政治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2)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持党

6、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3)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原则的基本要求: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体服从中央、(4)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是我们最大最重要的政治。(5)切实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15、廉政行为规范是指国家公务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廉洁奉公的行为标准和活动规则。其内容包括: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公正廉洁,不贪赃枉法;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16、克已奉公,不以权谋私的内容:(1)关于国家公务员使用公款公物行为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借用公款进行

7、营利活动,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将公款借给私人。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占用公物进行非法活动。国家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私人资助旅游或出国。国家公务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馈赠、宴请或者高消费的营业性娱乐或健身活动。 国家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支付少量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罚没物品,无偿或者象征性支付少量报酬使用劳动力,或以前款规定的手段购买房屋。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给个人。

8、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利用公款、公务进行以权谋私的行为。(2)关于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违反规定经商、 办企业。 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经营活动。 国家公务员 不得兼 职领取报酬或者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 国家公务员 不得从事有 偿中介活动。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个人证券投资。 国家公 务员 不得在国外、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其他经商办企业方面以 权谋私的行为。(3)关于对国家公务员配偶、子女行为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务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该国家公务员管辖的 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对该国家公

9、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或者在 该国家公 务员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 级职务。国家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国家公务员不得为配偶、子女信其他亲友旅游、探亲、留学、定居、索取或者接受资助。 国家公务员不得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 办企业 等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其他为配偶、子女、亲属或朋友以 权谋私的行为。(4)关于国家公务员在财经行为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以及 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国家公务员不得不按照预算

10、核拨或者挪用、克扣、截留国家 财政专项经费、资金。国家公务员不得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 国家公 务员不得私设“ 小金库”,或将收入转交非财务机构管理。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 设机构、派 驻机构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提高 职工个人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或者以其他方式滥发奖金、实物、津贴、补贴 。国家公务员不得擅自运用国库库款或者擅自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 国家行政机关不得 为他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国家公务员不得走私、贩私。 中家公务员不得骗购 外汇、非法套汇、逃汇或者非法买卖外汇。国家公务员不得非法集资 、高息揽存进行中介活动。国家公务员不得从事高利

11、贷活动,或以转贷牟得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 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国家公务员不得采取伪照、变照、隐匿、 销毁凭证、票据,经 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 税款。国家公务员不得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逃税。 国家公 务员不得有其他财经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5)国家公务员在人事工作行为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擅自 设立内 设机构、扩大职能、变更机构名称、超过核定的编制使用工作人员。 国家公务员 不得 违反规定,不按编制限额、所需职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或者规定程序进行国家公务员录 用、考核、任免、 职务升降、调任、转任。

12、国家公务员不得要求、指使配偶、子女或者身边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不得在录用、评定职称、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考试中舞弊。 国家公务员不得伪照、篡改人事档案。 国家公务员不得在录用、考核、任免、 职务升降、奖励、调任、 转任、军转安置、评聘职称等人事工作中弄虚作假。从事录用、考核、任免、职务升降、 奖励、调任、转任等工作的国家公务员,在人事考察工作中不得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国家公务员不得在离任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其他方面以权谋私的行为。(6)其他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使用国家机关未公开的信息谋取私利。 其他以权谋 私行 为。17、公正廉洁,不 贪赃

13、枉法的内容:(1)关于不得贪污行为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 财物。国家公务员不得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防疫、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 、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国家贫血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 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国家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 归个人使用或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国家公务员不得挪用救灾、 抢险、防汛、优抚 、防疫、扶 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归个人使用或者用于 营利活动。国家公务员不得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归个人所有。国家公务员 不得将行政机

14、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获取的非法所得归个人所有。 国家公务员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者按贪污论 。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其他贪污行为。(2)关于不得受贿、索贿等行为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 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国家公务员不得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 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国家公务员 不得向行政管理相 对人、下属人员、下属单位或者违法违纪案件当事人以借款借物为名索要 财物。国家公务员不得收受管理范围内的外商、私营企业主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国家

15、公务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接受对方财物的,国家公务员本人知情的,以受贿论处。国家公务员不得让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本人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 驻机构不得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 驻机构不得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国家公务员不得为谋取利益,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国家公务员不得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不得为谋取利

16、益而行贿,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给予回扣、手续费。国家公务员不得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受贿、索贿、介绍贿赂等行为。(3)关于不得贪赃枉法行为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 国家公 务员 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财政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行政机关返 还或者变相返还罚款、拍卖罚没物品的款项。国家公务员不得擅自处 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罚没物品。国家公务员不得将国有资产低价拆股或者低价出售。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办理国有资产移交、接收、划转的规定,造成国有资产 流失。 国家公 务员不得在财务管理活动中,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私设会计

17、帐簿。 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财务管理活动如,不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不得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 计帐簿不符合规定,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式,不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国家公 务员不得不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国家公务员不得拒绝接受审计监督以及依法 实施的其他监督或者不如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国家公务员不得伪造、 变造会 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 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国家公务员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 计 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

18、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 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国家公务员不得虚增、虚列、虚报财政收入。国家公务员不得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等决定,或者擅自改变税收征管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国家公务员不得不征、少征应征税款或者高估或者低估农业税。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的行为。18、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的内容:(1)不得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用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出国旅游。 国家公 务员不得 违 反规定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电脑等办公用品。 国家公务

19、员不得违反规定配备 、使用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请客、送礼、 发 放纪念品或者支付营业性娱乐、健身活动费用。国家公务员不得有挥霍浪费国家资财 的其他行为。(2)不得铺张浪费行为方面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召开各类会议或者举办庆典活动。 国家公 务员 不得违反规定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 贷款、挪用其他资金购买、新建、改建、扩建办公楼,或者借兴建业务场所等名义新建办公楼。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其他 铺张浪费的行为。(3)关于住房等方面行为的要求。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占用公有住房。国家公务员

20、不得超标准占用公有住房。 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自筹自建私房,或者已建私房后不按规定退出租借公房。 国家公务员不得用公款超标准建房、装修住房,供个人使用。国家公务员不得不如实 申报住房情况。国家公务员不得违反规定出租房屋牟利。 国家公 务员不得借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机以其他方式谋取私利。国家公务员不得有其他奢侈浪 费行为。19、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是: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服务人民、甘于奉献。20、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和奉献社会。21、公务员职业作风包括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内容。22、国家公务员保密行为规范:是国家公

21、务员共同遵守和执行者的保守秘密的规则、标准和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保守国家秘密行为和保守工作秘密行为规范。23、保守工作秘密行为规范的内容:(1)会议工作中的保密(2)文件工作中的保密(3)涉外工作中的保密(4)经济 工作中的保密(5)科学技术工作中的保密(6)通讯工作中的保密(7)计算机住处工作中的保密。24、国家公务员外事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外事活动中必须遵守的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规则。25、公务员外事行为规范的基础:(1)坚持独立自主原则(2)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 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26、公务员外事行为规范的原则:(1)大小国家一律平

22、等(2)少卑不亢,有礼有节,内外有别(3)严格遵守执行外事 纪律(4)维护国格、人格。27、公务员处理公文行为规范的要求:(1)在发文过程中,拟稿要正确规范,审核要严格把关,签发要严肃认真, 缮校要认真细致,用印要合乎规范,封发要准确及时。 (2)在收文过程中,要认真核查 和签收登记,分发要及时准确,拟办要全面可行,传阅要迅速,批办要明确肯定,积极承 办认真落实,及时催办、查办,办复文件要形成制度。28、公文处理:包括公文的拟写、制作、 处理、 传递、保管、提供利用以及 对公文处理的监督控制和组织管理。29、公文的种类:(1)法定通用公文:命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

23、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2)非通用公文:章程、条例、 规定、办法、细则、计划、规划、调查报告、记录 、总结等。30、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管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 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主 题词、抄送机关、印刷机关和印刷日期等部分组成。31、处理公文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1)质量原则(2)效率原则(3)精简原则(4)保密原则。32、公务员公务交往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国家公务的交往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要求。公务交往行 为主要包括:语言行为、举止行为、交际行为三个方面。33、公务员婚姻家庭行为规范是指公务员依据有关法规制度、道德和习俗,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和邻里关系方面的行 为规则。(1)处理夫妻关系的准则是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彼此相爱,和睦相处,互谅互让,互信互勉,互助互 让 。(2)处理家庭关系的基本规则是尊老爱幼。(3)处理邻里关系的基本规范是通情达理,互敬互助,礼让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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